上訴費用英文解釋翻譯、上訴費用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osts of appeal
分詞翻譯:
上訴的英語翻譯:
appeal; appeal to
【經】 appeal
費用的英語翻譯:
charge; cost; expenditure; expense; fare; fee; outlay; rate
【經】 charge; charges; cost; expenditure; expense; outgoings; outlay
專業解析
上訴費用(Shàngsù Fèiyòng)指當事人因不服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或裁定,向上一級法院請求重新審理案件時,依法應當繳納的訴訟費用。該費用涵蓋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及其他訴訟活動産生的必要開支,是啟動上訴程式的法定條件之一。其英文對應術語為"Appeal Fees" 或"Costs of Appeal"。
一、核心概念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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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義
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第481號)第六條規定,上訴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預交,最終由敗訴方承擔。費用标準根據案件性質(財産/非財産案件)按比例或定額收取,例如財産案件按訴訟請求金額階梯計算。
來源:中國政府網《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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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術語應用
二、費用構成與功能
- 必要性:繳納上訴費用是法定起訴要件(《民事訴訟法》第118條),未按期繳納視為撤回上訴。
- 經濟調節:通過費用門檻防止濫訴,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2016〕22號)。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三、減免與救濟機制
符合下列情形可申請司法救助:
- 殘疾人、低保群體憑證明減免50%以上費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45條);
- 追索贍養費、勞動報酬等民生案件,法院可酌情緩交。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法律援助指南
權威參考鍊接
-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全文
- U.S. Courts Fee Schedule
- 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緩減免規定
- 司法部法律援助申請指引
網絡擴展解釋
上訴費用是指當事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時,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需繳納的訴訟費用。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其含義和計算規則如下:
一、基本構成
上訴費用主要包括:
- 案件受理費:核心費用,根據案件性質(財産類或非財産類)計算;
- 申請費:如申請執行、財産保全等産生的費用;
- 其他費用:證人、鑒定人等出庭産生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補貼等(由法院核定具體金額)。
二、收費标準
(一)財産案件
以不服一審判決的争議金額為基數,按分段累計比例計算:
- 1萬元以下:50元;
- 1萬-10萬元部分:按2.5%交納;
- 10萬-20萬元部分:按2%交納;
- 超過20萬元部分:按0.5%交納。
舉例:若一審判決被告支付5萬元,被告僅認可4.5萬元,則上訴費按争議的5000元計算,需繳納50元;若適用簡易程式或調解結案,可減半至25元。
(二)非財産案件
- 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涉及財産分割的,20萬元以内不另收費,超過部分按0.5%交納;
- 人格權案件:每件100-500元。涉及賠償的,5萬元以内不另收費,5萬-10萬元部分按1%交納,超過10萬元部分按0.5%交納;
- 其他非財産案件:每件50-100元。
三、費用承擔原則
- 敗訴方承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但部分勝訴/敗訴時,法院根據責任比例分配;
- 減半或減免:調解結案、撤訴或適用簡易程式時,案件受理費可減半。
四、注意事項
- 刑事案件上訴:通常不收取訴訟費(僅民事、行政案件需繳納);
- 時效性:2025年最新标準明确了對不服部分金額的計算規則,需以最新判決金額為準。
如果需要具體計算,建議結合案件類型和金額咨詢法律專業人士,或通過法院訴訟費計算工具核實。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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