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ersonal security; safety of person
人身安全(Personal Safety)指個人的生命、身體、健康等基本權利不受非法侵害的狀态,是法律保障的核心人權之一。以下是詳細解釋:
禁止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如謀殺、過失緻死),《刑法》第232-235條明确相關罪責(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保障身體完整性,反對暴力傷害(如毆打、虐待),《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對故意傷害行為設定處罰(來源:中國政府網)。
防止因環境污染、食品安全等問題導緻健康損害,受《民法典》第1204條約束(來源:中國法院網)。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3條明确:"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來源:聯合國官網),中國作為締約國履行保護義務。
(注:鍊接均指向官方網站原文,确保權威性與可追溯性。)
“人身安全”指個人的生命、身體、心理健康以及行動自由不受非法侵害或威脅的狀态,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其核心在于保障個體在物理和精神層面的完整性,具體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法律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刑法》,人身安全受法律嚴格保護。例如,《刑法》第232-235條明确禁止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侵害人身安全的行為,違者将承擔刑事責任。
主要威脅類型
保護機制
特殊群體保障
法律對未成年人、婦女、殘疾人等群體設有專門保護條款,如《反家庭暴力法》設立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可在24小時内制止家暴行為。
擴展認知:現代人身安全概念已延伸至網絡空間,例如《個人信息保護法》将非法獲取生物識别信息、行蹤軌迹等行為納入侵害人身安全的範疇,體現數字時代的新型安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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