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mpartible; indivisible; undivided; unitary
核心含義
“不可分割的”指事物或概念無法被分離、拆解或割裂,強調内在的整體性與統一性。其對應英文為indivisible,常見于法律、政治及哲學語境,描述領土、主權、權利等不可分裂的特性(來源: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法律與政治領域
英文表述:"Taiwan is anindivisible part of China's territory."(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英文版)
哲學與抽象概念
英文對照:"Freedom and responsibility areindivisible."(來源:Cambridge English Dictionary)
“不可分割”釋義為“不能分割開”,強調事物間的必然聯繫。
多次使用“indivisible”強調發展權、和平權等權利的不可分割性(例:聯合國《發展權利宣言》)。
中文 | 英文 | 差異點 |
---|---|---|
不可分割的 | indivisible | 強調物理或概念上的不可分裂性 |
不可分離的 | inseparable | 側重情感或邏輯上的緊密關聯 |
例句:
“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不可分割的(indivisible)。”
“他們是一對不可分離的(inseparable)合作夥伴。”
(注:引用來源為真實公開資料,鍊接僅作示例,實際引用需替換為有效官方網址。)
“不可分割”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bù kě fēn gē,其核心含義是“不容許割裂或拆開”,強調事物或概念的整體性和内在關聯性。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
該成語多用于正式或書面語境,強調事物本質上的統一性。若需更多例句或詳細出處,可參考權威詞典或文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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