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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宣言英文解釋翻譯、權利宣言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declaration of rights

分詞翻譯:

權利的英語翻譯:

droit; right; title
【經】 interest; obligee; right; rights; title

宣言的英語翻譯:

pronouncement; declaration; manifesto; proclamation; pronunciamento
【法】 declaration; dictum; manifest; pronounciamento

專業解析

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f Rights)是法律或政治文件中明确列示個人或群體法定權利的核心聲明,通常用于确立公民自由、限制政府權力并保障社會契約原則。從漢英詞典角度,其英文直譯為“Declaration of Rights”,強調通過成文形式系統性地宣告權利,常見于憲法性文件或國際人權公約。

  1. 曆史起源與定義

    權利宣言的雛形可追溯至17-18世紀啟蒙運動,代表文件如英國1689年《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明确限制君主權力并确立議會至上原則。美國1776年《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進一步提出“人人生而平等”的自然權利理論,成為現代人權思想的基石。

  2. 核心内容與法律效力

    此類宣言通常包含公民自由(如言論自由、宗教自由)、程式性權利(如公正審判)及限制政府越權的條款。例如,法國1789年《人權與公民權宣言》第一條即聲明“人生而自由,權利平等”,并成為法國憲法序言。國際層面,聯合國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首次在全球範圍定義基本人權标準。

  3. 現代應用與擴展

    當代權利宣言不僅限于國家憲法,還涵蓋區域性公約(如《歐洲人權公約》)及特定群體保護文件(如《殘疾人權利公約》)。其法律效力因文本性質而異:部分具直接約束力(如條約),另一些則屬指導性原則(如聯合國宣言)。


引用來源:

  1. 英國議會檔案:1689年權利法案
  2. 美國國家檔案館:獨立宣言
  3. 法國憲法委員會:人權宣言
  4.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
  5. 歐洲人權法院:《歐洲人權公約》

網絡擴展解釋

“權利宣言”是明确宣示特定群體或個人基本權利的法律或綱領性文件,通常作為社會制度、國際公約或組織原則的基石。以下是不同語境下“權利宣言”的具體含義及典型示例:

一、曆史性權利宣言(以法國《人權和公民權宣言》為例)

二、國際人權宣言(以聯合國相關文件為例)

  1. 《兒童權利宣言》(1959年):

    • 确立兒童應享有的健康、教育、受保護等基本權利,要求各國以兒童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制定政策。
    • 後續發展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兒童權利公約》(1989年),覆蓋190多個國家。
  2. 《聯合國土著人民權利宣言》(UNDRIP,2007年):

    • 保障土著人民的自決權、文化獨特性及反歧視權利,要求政府采取具體措施保護其權益。

三、個人權利主張類宣言

四、權利宣言的共性特征

如需了解某一宣言的完整内容,可參考對應來源的原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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