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light vehicle tax
light; light-duty
【機】 motorcycle
duty; geld; tax
【經】 imposition; impost; tariff; tax
輕型機動車稅(Light-duty Vehicle Tax)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針對特定類型機動車輛征收的財産稅類目,其法律依據主要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該稅種根據車輛排量、用途等指标進行差異化征收,旨在調節交通資源配置并促進節能減排。
一、適用車輛範圍 輕型機動車稅覆蓋排量不超過1.6升的乘用車(含汽油/柴油動力及混合動力),包括:轎車、SUV、MPV等9座以下載客汽車。根據財政部《關于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輛同樣納入征收範圍。
二、計稅标準與公式 年度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 text{應納稅額} = text{基準稅額} times text{排量系數} $$ 其中基準稅額按省級政府規定執行,例如北京市2025年标準為:
三、稅收優惠政策 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收錄的純電動車輛享受全額免征,燃料電池汽車減免50%稅額。該項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5號)。
四、法律實施體系 征收管理嚴格遵循《稅收征收管理法》,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指定銀行渠道完成申報繳納。國家稅務總局定期更新《車船稅稅目稅額表》作為征收基準(參見稅務總局令第49號)。
輕型機動車稅是針對特定類型車輛征收的稅種,具體定義和征收方式因國家或地區而異。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信息的解釋:
納稅義務人
每年4月1日擁有輕型汽車(如摩托車、小型汽車、輕型特種汽車等)的個人或企業需繳納此稅。即使車輛在年度内轉讓,原車主仍需承擔納稅義務。
征收範圍與稅率
繳納流程
政府通過郵寄納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需在期限内通過郵局、銀行等渠道完成繳納。
中國未直接使用“輕型機動車稅”這一名稱,但涉及車輛征稅的消費稅政策如下:
輕型汽車通常指最大總質量≤3.5噸的車輛,包括乘用車(M1類,載客≤9人)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座位數10-23座)。
“輕型機動車稅”需結合具體地區理解:
如需更完整的政策細節,可參考來源網頁的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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