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他人身上財物英文解釋翻譯、竊盜他人身上財物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theft from the person
分詞翻譯:
竊盜的英語翻譯:
【法】 burglary; furtum; take by stealth
他的英語翻譯:
he; him
人身的英語翻譯:
person
【法】 person
上的英語翻譯:
ascending; go to; go up; previous; submit; superior; upper
【醫】 ept-; hyper-; super-; supra-; sur-
財物的英語翻譯:
property
【經】 effects
專業解析
"竊盜他人身上財物"是一個法律術語,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行為。從漢英詞典和法律英語的角度,可以将其解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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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含義與法律定性 (Core Meaning & Legal Nature)
- 竊盜 (Qièdào): 對應英文Larceny 或Theft。指未經所有者同意,非法取走并意圖永久剝奪他人財物的行為。其核心在于行為的秘密性 (stealth/secretly) 和非法占有意圖 (intent to permanently deprive)。在刑法語境下,Larceny 是普通法系(如英美法)中盜竊罪的經典表述,而Theft 是更現代的、涵蓋範圍可能更廣的術語。
- 他人身上財物 (Tārén shēnshang cáiwù): 對應英文Property from the person。這特指被害人隨身攜帶 (carried on the person) 或貼身放置 (immediately associated with the person) 的財物,例如口袋裡的錢包、手機,手上戴的手表、首飾,身上背的包等。區别于盜竊存放在固定地點(如家中、辦公室)的財物。其關鍵在于財物與被害人身體的緊密關聯性 (close proximity/attached to the body)。
- 綜合釋義: 因此,"竊盜他人身上財物" 整體可譯為Larceny/Theft from the person。它特指一種盜竊形式,即行為人秘密竊取被害人隨身攜帶或貼身放置的財物。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財産權,也因其針對人身附近財物,往往對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感構成潛在威脅或實際侵害(如扒竊時的身體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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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特征 (Key Characteristics)
- 秘密性 (Secrecy/Stealth): 行為通常是秘密進行的,被害人往往在財物被取走後才察覺。這是區别于搶劫 (Robbery) 的關鍵,後者涉及暴力或暴力威脅。
- 財物位置 (Location of Property): 財物必須是從被害人身上 (from the person) 或直接關聯于身體 (immediately associated with the person) 取走的。例如,從手中搶走手機是搶劫,從口袋中偷走手機是竊盜他人身上財物。
- 非法占有意圖 (Intent to Permanently Deprive): 行為人必須具有永久剝奪被害人財物的意圖。臨時取用不構成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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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形式與英文對應 (Common Forms & English Equivalents)
- 扒竊 (Páqiè): 這是最典型的"竊盜他人身上財物"行為,英文為Pickpocketing。指在公共場所(如公交、地鐵、商場)趁人不備,秘密竊取被害人隨身財物的行為。
- 偷取佩戴物: 如偷取項鍊、耳環、手表等,可稱為Stealing jewelry/watches worn on the person。
- 偷取手持物: 如趁被害人不注意拿走其放在身邊的手機、手提包(但仍在被害人控制範圍内),可稱為Stealing items held by or immediately next to the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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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後果與嚴重性 (Legal Consequences & Severity)
- 在許多司法管轄區,包括中國和英美法系國家,"竊盜他人身上財物"(尤其是扒竊)因其直接針對人身附近的財物,通常被視為比盜竊非隨身財物更嚴重 (more serious) 的犯罪。
- 它可能構成獨立的罪名(如中國刑法中的"盜竊罪",扒竊是入罪标準之一,不要求數額較大),或者在量刑時作為加重情節。
權威參考來源 (Authoritative References):
-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 商務印書館: 對"竊盜"的解釋為"偷竊;盜竊",明确了其非法取財的本質。對"財物"的解釋包含有價值的物品。該詞典是漢語釋義的權威标準。
- 《元照英美法詞典》 - 法律出版社: 對Larceny 有詳細解釋,定義為"普通法上的盜竊罪,指行為人懷着永久剝奪他人財産的意圖,非法取得并拿走他人的動産,且侵犯了他人對該動産的權利。" 對Theft 的解釋通常涵蓋 Larceny 及相關的財産犯罪。該詞典是理解英美法術語的權威中文工具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規定了盜竊罪。根據司法解釋(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即扒竊)屬于盜竊罪的一種行為類型,無需達到"數額較大"的标準即可入罪。這直接體現了"竊盜他人身上財物"在法律上的特殊性和嚴重性。
- 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 Thomson Reuters: 對Larceny 的定義為:"The unlawful taking and carrying away of personal property of another with the intent to convert it to the taker's use (permanently deprive the owner of it)." 對Theft 的定義更廣泛,常作為制定法中的術語涵蓋各種非法取財行為。對From the person 的解釋強調財物需在被害人身上或控制之下。這是英美法領域最權威的法律詞典。
- Common Law Legal Systems (e.g., UK Theft Act 1968, US State Penal Codes): 普通法系國家通常有專門的法律條文規定Theft 或Larceny,并且将Theft from the person 或Pickpocketing 視為一種特定形式,往往規定比一般盜竊更重的刑罰。這體現了該行為在法律實踐中的普遍認知和特殊處理。
網絡擴展解釋
“竊盜他人身上財物”屬于盜竊行為中的特定類型,主要指在他人身上或隨身攜帶物品中實施偷竊,通常涉及扒竊等行為。以下從法律定義、構成要件及處罰标準三方面進行解釋:
一、法律定義
根據《刑法》規定,盜竊罪包含多種形式,其中“扒竊”特指在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如手機、錢包等),無論財物價值大小均可構成犯罪。該行為區别于一般盜竊,因其直接針對人身安全,社會危害性更大。
二、構成要件
- 對象要件:財物需為他人合法所有且處于隨身攜帶狀态,例如口袋、背包中的物品。
- 行為要件: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財物。即使未達到“數額較大”标準,扒竊行為本身即構成犯罪。
- 場所要件:通常發生在公共場所(如車站、商場)或公共交通工具上。
三、處罰标準
- 刑事處罰:
- 扒竊行為直接適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
- 若盜竊數額巨大(3萬-10萬元以上)或有其他嚴重情節,刑期可升至3-10年。
- 行政處罰:
若情節輕微(如未遂或財物價值極低),可能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處5-15日拘留并處罰款。
補充說明
- 財物範圍:包括有形物品(如現金、首飾)及虛拟財産(如手機内的電子錢包)。
- 特殊情形:若盜竊過程中使用暴力或威脅,可能轉化為搶劫罪,刑罰更重。
如需了解具體案件中的量刑細節,建議咨詢法律專業人士或參考權威司法案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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