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mmon license
commonly; currently; ordinarily; commonness
【計】 normal
licence; license; permit; warrant
【化】 licence; permit; warrant
【經】 permit
普通許可證(General License)是國際貿易與進出口管制領域的專業術語,指由政府主管部門預先批準、無需單獨申請即可自動生效的授權文件。其核心含義如下:
普通許可證允許特定範圍内的實體(如企業或個人)在滿足法定條件時,自動獲得進出口管制物項的許可權限,無需逐案提交申請。該制度源于中國《出口管制法》第二十一條,明确将出口許可分為“普通許可證”和“特别許可證”兩類,前者適用于風險可控的物項交易。
主要覆蓋低敏感度的兩用物項(軍民兩用産品/技術),例如:
具體目錄見商務部《兩用物項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2023年版)。
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出口前無需審批,僅需完成合規自查即可執行交易。
所有滿足資質要求的申請方均可平等適用,區别于需競争性審批的特别許可證。
若交易涉及禁運國家或最終軍事用途,則自動喪失許可效力。
權威參考來源
普通許可證是法律或行政管理中的常見概念,主要分為行政許可和專利實施許可兩類,具體解釋如下:
指行政機關準許符合法定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從事特定活動的書面證明。
適用範圍
主要針對直接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調控、生态環境保護,以及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的領域。例如:
核心特征
指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範圍内實施專利,同時保留自行使用或再許可第三方的權利。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款,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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