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姘婦”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法律和道德含義的詞彙,《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與有配偶的男子非夫妻關系而同居的女子”,對應英文翻譯為“mistress”或“concubine”(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該詞在《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中被解釋為“a woman who has a sexual relationship with a married man”(與已婚男性保持性關系的女性)(來源:牛津大學出版社《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9版)。
從法律角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關于重婚罪的規定,姘居行為可能涉及違法。中國司法實踐中,長期穩定的非婚同居關系可能被認定為事實婚姻(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社會語言學研究表明,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帶有貶義色彩,常見于法律文書、新聞報道及倫理讨論語境(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貶義詞研究》)。
姘婦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pīn fù,具體解釋如下:
姘婦指非婚同居關系中的女性,帶有曆史貶義色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法律上需區分姘居與重婚,避免混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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