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搜查與扣押英文解釋翻譯、搜查與扣押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earch and seizure

分詞翻譯:

搜查的英語翻譯:

search; forage; go through; knock over; ransack; seek through
【法】 ripe; rummage; search; seek; shake down

與的英語翻譯:

and; attend; get along with; give; help; offer; take part in; with
【計】 AND

扣押的英語翻譯:

detain; hold in; distrainment; distraint; seize; sequester; sequestrate
【經】 attaching; impound; sequestration

專業解析

搜查(Search)

中文釋義:指司法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物品、住所或其他相關場所進行強制檢查的行為,旨在發現犯罪證據或涉案物品。

英文釋義:A legal procedure where authorities examine a person, property, or premises to discover evidence related to a crime, typically requiring a warrant based on probable cause .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36條,搜查須出示搜查證,緊急情況下可無證搜查但需補辦手續(來源:中國政府網)。

扣押(Seizure)

中文釋義:指司法機關依法暫時扣留與案件相關的財物、文件等物品,以防止證據滅失或財産轉移。

英文釋義:The act of taking possession of property or evidence by legal authority, often during a search, to preserve it for investigation or trial .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41條規定,扣押需制作清單并由見證人籤字,郵件、存款等特殊物品扣押需經特定程式(來源:中國人大網)。

核心區别

  1. 對象與目的:搜查針對場所或人身以發現證據;扣押針對特定物品以防止銷毀或轉移。
  2. 程式要件:搜查通常需搜查證;扣押需當場出示證件并制作扣押清單 。
  3. 英文術語:在英美法中,"Search and Seizure"常作為固定短語,受憲法第四修正案約束(來源:Cornell Law School)。

權威參考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搜索結果和相關法律定義,“搜查”和“扣押”是兩種不同的法律強制措施,具體解釋及區别如下:


一、搜查的定義與要求

搜查是司法機關為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嫌疑人,依法對可能隱藏罪犯或證據的人身、物品、住所等進行的強制性搜尋和檢查行為。其特點包括:

  1. 目的性:僅限于收集證據或查獲嫌疑人()。
  2. 執行主體:僅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有權執行()。
  3. 程式要求:必須出示搜查證(緊急情況除外),且需兩名以上偵查人員在場()。
  4. 法律限制:涉及公民人身自由和住宅權,需嚴格依法操作()。

二、扣押的定義與適用

扣押是司法機關依法暫時扣留、保管涉案物品或文件的強制措施,目的是保全證據或保障執行。其核心特征為:

  1. 對象:針對與案件相關的物品、文件或財産()。
  2. 執行方式:通常轉移物品存放地,而非就地封存()。
  3. 適用範圍:常見于偵查階段的證據保全或執行階段的財産控制()。

三、兩者的主要區别

區别項 搜查 扣押
目的 發現證據或嫌疑人 保全證據或控制財産()
對象 人身、物品、場所 物品、文件等財産()
程式要求 需搜查證、兩名以上偵查人員 需扣押清單或法律授權()
執行方式 強制進入并檢查場所 扣留并轉移物品()

四、補充說明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款或案例,可參考來源網頁(如、3、17等)。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