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ersonal assets
【法】 private person
assets; capital; substance
【經】 assets; funds; negative debt
私人資産(Private Asset)指自然人、家庭或非政府實體合法擁有的具有經濟價值的資源,涵蓋不動産(房産、土地)、金融資産(股票、債券)、知識産權、收藏品等。其核心特征包括:
資産歸屬明确個體或私人實體,排除公共或集體所有權。中國《民法典》第240條規定所有權人對其動産/不動産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
所有者可依法自由交易、贈予或繼承資産。《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39條賦予權利人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能。
受憲法與民法保護。《憲法》第13條明确公民私有財産不受侵犯,國家依法保護私有財産權。
私人資産區别于政府或集體所有的公有資産(Public Asset):
參考文獻來源
中國《民法典》, 全國人大官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國務院法制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國人大網
OECD《公共資産管理指南》
美聯儲《Distributional Financial Accounts》報告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案例
哈佛法學院《Property Law Systems Comparative Analysis》
私人資産(或稱私人財産)是指個人通過合法途徑取得并擁有所有權的各類財産,涵蓋物質和非物質形态的資産。其定義和範圍在不同法律及經濟語境下有所差異,但核心要素包括合法性、排他性和可支配性。以下是詳細分類及說明:
不動産
動産
知識産權與無形資産
收入與經營收益
特殊類别
私人資産反映個人經濟實力,是財富積累和投資的基礎。例如,房地産和股票可能增值,知識産權可産生持續收益。
私人資産歸屬個人或企業,公共財産屬于國家或集體。例如,個人存款為私人財産,公立學校設施為公共財産。
私人資産範圍廣泛,需滿足合法性和排他性要求,其形式隨社會發展不斷擴展(如虛拟貨币等新興資産)。了解資産分類有助于合理規劃財富與法律維權。如需完整法律條款,可參考《民法典》或咨詢專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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