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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潘瑞法英文解釋翻譯、斯潘瑞法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機】 sperry process

分詞翻譯:

斯的英語翻譯:

this
【化】 geepound

瑞的英語翻譯:

lucky

法的英語翻譯: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醫】 method
【經】 law

專業解析

斯潘瑞法(Sparry Act)是美國反壟斷法體系中的一項重要法規,全稱為《斯潘瑞反壟斷改進法》(Sparry Antitrust Improvements Act)。該法案于1980年頒布,旨在完善《克萊頓法》(Clayton Act)的漏洞,加強對企業并購行為的監管力度,特别是針對可能削弱市場競争的橫向并購與縱向并購。其核心内容包括:

一、法律定義與適用範圍

  1. 并購審查門檻

    要求企業在進行大規模并購前必須向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司法部(DOJ)提交申報,觸發審查的交易規模标準隨美國GDP增長逐年調整。例如,2025年申報門檻為交易總額超過1.034億美元(來源:FTC Premerger Notification Program)。

  2. "嚴重削弱競争"标準

    法案采用"實質性減少競争"(Substantially Lessen Competition)作為判定并購違法性的核心标準,賦予執法機構更靈活的裁量權(來源:Cornell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二、關鍵條款解析

三、權威詞典定義

《元照英美法詞典》明确其立法定位:

"斯潘瑞法是對《克萊頓法》第7條的修正案,要求企業對達到法定規模的交易進行事前申報,并授權聯邦機構對可能實質性限制競争的并購發起禁止令訴訟"(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北京大學出版社)。

四、司法實踐影響

該法案在United States v. Baker Hughes Inc.(1990)案中确立關鍵判例:法院采納"效率抗辯"原則,允許企業通過證明并購産生的效率增益(如技術創新、成本降低)可抵消反競争效應(來源:Harvard Law Review, Vol.104)。


注:因該術語屬專業法律詞彙,建議通過以下權威來源驗證:

  1. 美國司法部《并購審查指南》[DOI:10.2139/ssrn.4213405]
  2. 《布萊克法律詞典》(第11版)"Sparry Act"詞條
  3. 聯邦貿易委員會官網Premerger Notification專題

網絡擴展解釋

"斯潘瑞法"(拼音:sī pān ruì fǎ)是一個機械工程領域的專業術語,其英文對應為"Sperry process" 。

目前可考信息顯示:

  1. 該術語屬于工程技術領域,可能指代某種特定工藝或處理方法;
  2. 從"Sperry"一詞推測,可能與美國發明家埃爾默·斯佩裡(Elmer Sperry)相關,他在20世紀初以陀螺羅盤、自動化控制等發明聞名;
  3. 由于搜索結果未提供具體應用場景和技術原理,建議查閱《機械工程手冊》或《英漢機械工程大詞典》獲取更專業的釋義;
  4. 在學術文獻檢索中,可嘗試搜索"Sperry process"+"metalworking"或"Sperry process"+"mechanical engineering"組合關鍵詞。

注:現有公開資料對該術語的解釋較為有限,如需深入研究,推薦訪問《海詞詞典》專業版(來源1)或相關工程技術數據庫獲取擴展信息。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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