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state
award; confer; grant; invest with; vest in; bestow; endue
【經】 invest; vesting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position; post
【法】 councillorship; title of position
"授予人職位"在漢英對照語境中的核心釋義可拆解為三個構成要素:
1. 法律主體與授權關系 該術語特指具備法定資格的主體(授予人/grantor)通過正式程式将特定職務權力委托給他人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職務授予需滿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前提。牛津法律詞典将"grantor"定義為"通過契據或法律文書轉移權利的法律實體"。
2. 職務内涵的雙重屬性 • 形式要件:包含職位名稱、職級等顯性标識,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對8大類1838個職業的标準化定義體系 • 實質要件:涵蓋崗位職責、管理權限等核心要素,參考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條關于職務說明的強制規範
3. 生效要件的法律規範 有效職務授予必須滿足三大要件:
$$
begin{aligned}
text{主體適格} & : text{授予方具備法人資格}
text{程式合規} & : text{經董事會/主管部門決議}
text{形式完備} & : text{籤署書面任命文件}
end{aligned}
$$
該法律框架源自最高人民法院(2019)民終1523號判決書确立的司法審查标準。
4. 跨文化語境差異 比較法視角下,普通法系國家如美國《示範商事公司法》§8.40規定,公司職務授予必須經董事會正式決議,與中國《公司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總經理任命程式形成制度對比。這種差異在國際商務實踐中需要特别注意。
“授予人職位”這一表述在常規語境中并非固定搭配的術語,可能存在拆分或表述上的誤差。以下提供兩種可能的解釋方向供參考:
用戶可能想表達的是“授予職位的人”,即有權任命他人擔任職務的角色。例如:
若您有具體上下文(如法律文件、企業制度等),建議補充說明背景,以便提供更精準的解釋。此外,請确認是否為“授權人職位”“委任人職位”等相關術語的誤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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