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uniform laws
consolidate; integrate; unification; unify; unite
【醫】 unification
【經】 unity
law; theorem
【經】 law
“統一法則”在漢英法律語境中通常對應“Uniform Law”或“Uniform Act”,指為協調不同司法管轄區法律差異而制定的标準化規範。該概念最早可追溯至19世紀末美國統一州法運動,例如1892年《統一流通票據法》,旨在消除州際商業壁壘。
從法律功能角度,統一法則通過以下機制發揮作用:
權威參考文獻:
“統一法則”是一個跨學科概念,其核心含義是将多樣性整合為整體,或在差異中尋求一緻性。以下是不同領域的具體解釋:
在同綱生物中,統一法則指不同物種間存在某些與生活習性無關的相似構造。例如,哺乳動物的骨骼結構(如前肢骨骼)在進化中保持基本框架,盡管這些動物可能有不同的生存方式。這種構造上的一緻性反映了生物演化的内在規律。
作為形式美的基本法則,多樣統一強調在差異中建立整體性。例如,藝術作品通過色彩、形狀的差異形成變化,又通過重複元素或對稱布局實現視覺統一,避免雜亂或單調。
指矛盾多方在特定條件下形成整體,如國家統一、文化融合等。漢語中“統一”最早見于《漢書》,描述從分裂到整體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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