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prohibition of payment
halt; stop; cease; close up; quit; run down; standstill
【計】 breaking; halt
【化】 put out
【醫】 arrest; lipsis; stoppage
【經】 cease; stoppage
【法】 accountable warrant
停止支付令(Stop Payment Order)是民事訴訟中的一項臨時司法措施,指法院根據債權人申請,依法要求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暫時中止對債務人賬戶資金支付的法律文書。該術語在漢英法律詞典中通常對應“court-issued suspension of payment directive”,強調其司法強制屬性。
從法律構成角度,停止支付令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該制度與普通法系的“Mareva Injunction”(馬瑞瓦禁令)功能相似,但存在程式差異:中國法下停止支付令主要適用于已确定賬戶資金的凍結,而馬瑞瓦禁令可針對未知財産(據《元照英美法詞典》釋義。實務中,該措施常見于涉外貿易糾紛及企業債務重組案件,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2023年度報告顯示,涉及跨境支付的仲裁案件35%應用了此項制度。
關于“停止支付令”這一表述,可能存在概念混淆。需區分以下兩個法律概念:
支付令是法院根據債權人申請,向債務人發出的限期履行金錢/有價證券債務的法律文書,具有以下特征:
指賬戶持有人向金融機構發起的資金凍結操作:
類别 | 發起主體 | 法律效力 | 適用對象 |
---|---|---|---|
支付令 | 法院 | 國家強制力 | 明确無争議債務 |
止付指令 | 賬戶人 | 合同約束力 | 賬戶資金安全防護 |
特别說明:
注:的止付指令描述來自非權威來源,實際操作請以金融機構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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