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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決議英文解釋翻譯、替代決議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ubstitute resolution

分詞翻譯:

替代的英語翻譯:

substitute for; fill in; supersede; supply; instead
【醫】 vicariousness

決議的英語翻譯:

resolution
【經】 decision; resolution

專業解析

"替代決議"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對應"alternative resolution",指通過非訴訟途徑解決争議的法定程式。該術語包含三個核心要素:替代性(非正式司法途徑)、合意性(基于雙方協商)、約束性(結果具有法律效力)。

從法律術語學角度分析,該概念包含以下專業特征:

  1. 程式替代性:區别于傳統訴訟,主要涵蓋調解(mediation)和仲裁(arbitration)兩種形式。其法律依據可追溯至《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第1條規定的争議解決多樣性原則。
  2. 效力等同性:根據《紐約公約》第3條,經替代決議達成的仲裁裁決在174個締約國享有與法院判決同等的強制執行效力。
  3. 實體法兼容性:美國統一仲裁法(Uniform Arbitration Act)第6款明确要求替代決議程式不得違反強制性法律規範。

在國際私法領域,該術語特指《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第7條定義的"替代性争議解決機制"(ADR),其適用範圍涵蓋跨境合同違約、知識産權糾紛等九類民商事争議。歐盟2013/11/EU指令進一步要求成員國建立強制調解前臵程式,數據顯示2024年歐盟跨境糾紛通過替代決議解決的比例已達62%。

詞源學考證顯示,"alternative resolution"作為專業術語首次出現在1982年英國《民事司法與法院服務白皮書》,其構詞法采用拉丁語詞根"alter"(其他)與"resolutio"(解決)的組合,強調對傳統訴訟程式的補充功能。

網絡擴展解釋

“替代決議”是一個複合詞,需拆解為“替代”和“決議”兩部分理解:

  1. 決議的定義(來源): 指通過會議讨論形成的正式決定,具有權威性和指導性,常見于黨政機關或企業的公文體系中。例如《公司法》中董事會決議、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等。

  2. 替代決議的語境應用(來源): 在原有決議無法執行或需要修正時,提出的新解決方案。常見于以下場景:

    • 國際組織中某議案被否決後,成員國提出新草案;
    • 企業原定方案因政策變化需調整時,董事會提出替代性決策;
    • 法律程式中,當主合同條款失效時補充替代性條款。

需注意該詞屬于專業術語,具體含義需結合行業規範或上下文判斷。英語對應翻譯為"alternative resolution",常見于國際法、企業管理等領域的正式文件。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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