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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約條款英文解釋翻譯、條約條款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lause of treaty

分詞翻譯:

條約的英語翻譯:

pact; treaty
【法】 treaty

條款的英語翻譯:

article; clause; item; provision; term
【化】 article; item
【經】 article; clause; ordinance; provision; stipulation

專業解析

從漢英詞典及法律術語角度,"條約條款"(Treaty Provisions)指構成國際條約的具體條文或規定,是條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核心組成部分。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術語定義

  1. 條約(Treaty)

    指兩個或以上國際法主體(如國家、國際組織)依據國際法締結的書面協議,旨在确立相互權利義務關系。英文對應術語包括 Treaty, Convention, Agreement 等(《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條)。

  2. 條款(Provisions)

    指條約中具體的規定條目,英文可譯為 Clause, Article, Provision。例如:

    • 實質性條款(Substantive Provisions):規定締約方的權利義務(如貿易規則、領土劃分)。
    • 程式性條款(Procedural Provisions):涉及條約生效、修改或争端解決機制(如WTO協定中的争端解決條款)。

二、法律特征


三、漢英術語對照與實例

中文表述 英文對應術語 條約實例(來源)
條約保留條款 Reservation Clause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19條(允許締約方排除特定條款適用性)
最惠國待遇條款 Most-Favored-Nation (MFN) Clause 《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 1994)第1條(WTO法律文本)
日落條款 Sunset Clause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第2205條(條約自動終止條件)

四、權威參考來源

  1.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 1969)

    國際條約法的基石,定義條約的締結、生效及解釋規則聯合國條約庫

  2. 《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出版社權威詞典,"provision" 釋義為"合同、法律或條約中的條款"。

  3. WTO法律文本數據庫

    提供條約條款的官方英文文本及解釋,如《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WTO官網


注釋

: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條、第19條、第25條。

: WTO, GATT 1994, Article I (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

: 《巴黎協定》第4條(國家自主貢獻機制)。

: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第四條(核查程式)。

: NAFTA Article 2205 (Withdrawal and Termination).

: 薛波主編,《元照英美法詞典》,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1102頁。

網絡擴展解釋

條約與條款的詳細解釋

一、條約

定義:條約是國際法主體(如國家或政府間國際組織)之間訂立的書面協議,規定各方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領域的權利與義務。
核心特點:

  1. 形式與名稱:包括公約、協定、議定書、憲章等,既有雙邊條約(兩國間)也有多邊條約(三國及以上)。
  2. 内容範圍:涉及戰争法規(如禁止非法使用武力)、人道主義保護(如戰俘待遇)、領土邊界等。
  3. 法律效力:屬于國際法的主要淵源,具有約束力,通常具有時效性(期滿可失效或續籤)。

二、條款

定義:條款是法律文件、契約或條約中的具體條目或款項,用于明确某項規則、條件或标準。
核心特點:

  1. 形式與作用:
    • 作為契約或法規的組成部分,例如合同中的責任條款、法律中的禁止性條款。
    • 可表現為陳述、指示或要求(如“雙方應履行義務”)。
  2. 分類:包括實體條款(直接規定權利義務)和程式條款(實施方式)。

三、區别與聯繫


提示:如需了解具體條約或條款案例,可參考權威法律數據庫(如《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相關解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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