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ombudsman
examine; inspect; investigate; look into; probe; search; survey
【醫】 inquisition; investigation; survey
【經】 escalation; inquiry; investigate; investigation; probe; survey
commissioner; person specially assigned for a job
【法】 attache
調查專員(Diàochá Zhuānyuán)指由政府或獨立機構任命,負責對特定事項(如行政申訴、權益糾紛、腐敗指控等)進行獨立核查與監督的專業職務。其核心職能在于通過公正調查促進程式透明與問責,常見于監察、司法或公共事務領域。
中文釋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調查專員屬于監察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對公職人員履職行為開展監督檢查,核實問題線索并提出處置建議(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監察法》條文)。
英文對應譯法
國際通用譯法為"Ombudsman",源自瑞典語,特指獨立處理公民申訴的官方職務。聯合國、世界銀行等機構均采用此譯法,例如:
"The Ombudsman investigates complaints against government agencies."
(來源:聯合國術語庫 UNTERM 詞條 "Ombudsman")
根據《香港申訴專員條例》(第397章),調查專員有權調取政府文件、傳喚證人,并對行政失當(Maladministration)提出整改建議(來源: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律政司)。
歐盟監察使(European Ombudsman)可調查歐盟機構的不當行政行為,其裁決具有程式約束力(來源:歐盟監察使官網)。
"調查員"泛指執行調查任務的普通人員(如企業内審、保險理賠),而"調查專員"強調法定授權與獨立性,例如新西蘭國會監察使(Parliamentary Ombudsman)僅對議會負責(來源:新西蘭政府立法文件)。
"監察專員"(Supervisory Commissioner)側重日常監督,而"調查專員"聚焦個案核查,兩者職能在部分國家體系中有重疊(來源:國際監察使協會報告)。
權威參考來源
- 中國《監察法》全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
- 聯合國術語庫 Ombudsman 定義:UNTERM 詞條鍊接
- 歐盟監察使職能:European Ombudsman
- 香港申訴專員條例:香港律政司
- 國際監察使協會:IOI 官網
調查專員是負責通過系統化方法收集、核實和分析信息,為不同領域提供決策依據的專業崗位。其職責因行業差異呈現多樣化特征,具體可分為以下四類:
1. 侵權調查與知識産權保護
主要針對假冒産品、侵權行為進行線索追蹤,涉及線下實地調查、公證對接及配合執法行動。例如通過多渠道獲取假冒窩點信息,協助工商、公安部門查處違法行為。此類崗位常見于品牌保護公司或法律服務機構。
2. 市場與客戶調研
包括客戶信息收集、消費行為分析及市場趨勢研究。需完成問卷設計、數據整理,并形成可視化報告供營銷決策參考。常見于快消品企業(如元氣森林的新品調研)或咨詢公司。
3. 風控與商業評估
在金融領域需核實抵押物真實性,評估借款人信用狀況;在商業地産領域則負責項目可行性分析,包括區位評估、投資風險預測等。
4. 質量監控與暗訪執行
通過匿名檢查門店服務質量,确保運營合規性。涉及任務派發、數據真實性核查及問題反饋閉環管理,常見于連鎖零售企業。
核心技能要求
該崗位薪資跨度較大(參考BOSS直聘數據),學曆以本科為主(占比約65%),部分企業接受專科學曆。實際工作内容可能隨企業需求調整,需結合具體招聘信息進一步确認。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