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ˈtaɪprɪtn/ 美:/'ˈtaɪprɪtn/
adj. 用打字機打出的,打字的
My secretary worked long hours translating my almost illegible writing into a typewritten and readable script.
我的秘書花了很長時間将我那幾乎辨别不清的書寫稿轉換成打印的、字迹清晰的文稿。
One page of typewritten text may be 3,000 characters.
打出一個頁面的文本大概是3000個字符。
A typewritten date is necessarily included in the heading.
寫信日期是信頭的必要組成部分。
Essay manuscripts should be typewritten and double-spaced.
文章手稿需要以兩倍行高列印。
We received a typewritten letter with a note added by hand.
打出的信,附有手寫的一張字條。
"Typewritten"是形容詞,指通過打字機或電子輸入設備制作的文本形式,與手寫文本形成對比。該詞由"type"(打字)和"written"(書寫)組合而成,最早可追溯至19世紀末打字機普及時期。根據《牛津英語詞典》,其詞源反映了工業化時代文字生産方式的革新。
在語言學規範中,"typewritten"特指使用機械或數字字符生成工具形成的文字。Merriam-Webster詞典強調其核心特征為"通過按鍵操作産生标準化字符"的創作過程。這種文本形式在20世紀成為法律文書、學術論文和商業信函的标準格式,因其具備易讀性和可複制性優勢。
現代語境下,該術語延伸應用于數字文檔領域。劍橋詞典指出,即便在計算機普及後,"typewritten"仍保留其專業内涵,常指經過正式排版處理的文本内容。例如司法文件要求提交typewritten版本,以保證文本清晰度與一緻性。
在文獻研究領域,typewritten材料具有特殊史料價值。大英圖書館檔案表明,20世紀重要曆史文獻多以此形式保存,其字間距和油墨特征可作為文件鑒定的依據。這種物理載體特性使其在數字時代仍保有不可替代的檔案價值。
“Typewritten” 是一個形容詞,意為“用打字機打出的” 或“以打字形式呈現的”,通常用來描述通過打字機而非手寫或印刷機制作的文字内容。以下是詳細解析:
若需進一步了解打字機曆史或相關術語,可參考文獻或語言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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