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sɜːrmən/
GRE
n. 布道(sermon的複數);說教;布道辭
Few things distracted the pastor from the preparation of his weekly sermons.
幾乎沒有什麼事情使該牧師從他每周布道的準備中分心。
Expectations are not lectures or sermons.
期望不是講座或者說教。
Parish priests have referred to it in their sermons.
堂區牧師在布道中提到了它。
Sermons can and should be preached with them in mind.
講道可以也應該傳達到他們心裡。
One act of obe***nce is better than a hundred sermons.
一次順服的行為勝過百篇信息。
sermon on the mount
登山寶訓(指聖經馬太福音中耶稣在山上所說的話);山上寶訓
n.|homilies;布道(sermon的複數);說教;布道辭
“sermons”是英語名詞“sermon” 的複數形式,指在宗教儀式中由神職人員或宗教領袖發表的正式演講或教誨,通常以宗教經典(如《聖經》)為基礎,旨在闡釋教義、道德準則或靈性指導。該詞源自拉丁語 sermo(意為“談話”或“讨論”),後經古法語 sermon 進入英語。
在基督教傳統中,sermons 常見于禮拜儀式,例如耶稣在“登山寶訓”中闡述的教導(《馬太福音》5-7章)被視為經典範例。宗教改革時期,馬丁·路德等人通過 sermons 傳播新教思想,推動了教義變革。現代實踐中,sermons 也擴展至其他宗教,如伊斯蘭教的“呼圖白”(Khutbah)和猶太教安息日講道。
權威文獻如《牛津英語詞典》将其定義為“針對宗教或道德主題的有條理演說”,強調其教導性與勸誡性雙重功能。美國知名神學院富勒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的公開課程中亦指出,sermons 的核心在于“連接神聖文本與當代信徒生活”。
以下是單詞sermons 的詳細解釋:
如需更多例句或語言對比(如法語、西班牙語中的用法),可進一步參考相關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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