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英語單詞大全

reckless driving是什麼意思,reckless driving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輸入單詞

常用詞典

  • 魯莽駕駛;駕駛疏忽

  • 例句

  • He is charged with reckless driving.

    他被控莽撞駕駛。

  • He'd arranged for his client to pay a stiff fine for charges of DWI and reckless driving.

    他安排客戶為他酒後駕車和魯莽行駛交付高額罰款。

  • Reckless driving may even cost your life.

    亂開車甚至會使你送命。

  • He criticized my reckless driving.

    他批評我駕車魯莽。

  • That's reckless driving.

    那是危險駕駛。

  • 專業解析

    Reckless Driving(魯莽駕駛) 是一個法律術語,指駕駛員在明知其行為可能對他人生命、財産或公共安全構成重大風險的情況下,仍然故意或不計後果地實施的危險駕駛行為。其核心在于駕駛者的主觀心态是“魯莽”(reckless),即對顯而易見的危險持漠視态度,而非單純的疏忽或過失。

    其詳細含義和特征包括:

    1. 主觀心态:明知故犯或不計後果

      • 駕駛員清楚知道自己的駕駛行為(如嚴重超速、蛇形駕駛、強行穿插等)極有可能造成事故或傷害,但仍然選擇實施該行為;或者駕駛員完全不顧及該行為可能帶來的災難性後果,表現出對他人安全的極端漠視。這種心态區别于普通的“疏忽駕駛”(negligent driving),後者通常指未達到合理注意标準,但并非故意或不計後果地冒險。
    2. 客觀行為:極端偏離安全駕駛标準

      • 魯莽駕駛的行為表現通常嚴重違反了交通法規和安全常識,遠超一般違章行為。常見例子包括:
        • 極端超速: 在道路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遠超限速行駛(例如在市區内以賽車速度行駛)。
        • 無視交通信號/标志: 故意闖紅燈、在禁行區域行駛等。
        • 危險變道/穿插: 在車流中頻繁、近距離地強行變道或蛇形駕駛。
        • 與其它車輛危險互動: 如追逐競駛(“飙車”)、惡意别車、貼前車過近等。
        • 在惡劣條件下危險駕駛: 如在暴雨、大霧等低能見度條件下仍高速行駛。
        • 逃避執法: 為逃避警察檢查而實施高速逃逸等危險行為。
        • 在人群或特殊區域危險駕駛: 如在人行橫道、學校區域、大型活動場所附近實施上述危險行為。
    3. 法律後果:通常構成刑事犯罪

      • 由于其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魯莽駕駛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包括中國)被視為刑事犯罪(Criminal Offense),而非簡單的交通違章(Traffic Infraction)。例如,在中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的“危險駕駛罪”就明确将“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為納入其中,這實質上就是典型的魯莽駕駛行為。其處罰通常包括吊銷駕駛證、罰款、拘役甚至有期徒刑,具體取決于行為的危險程度和造成的後果(如是否導緻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産損失)。

    Reckless Driving 是一種主觀上明知危險卻故意或不計後果地實施、客觀上表現為極端危險駕駛行為的違法犯罪行為。其核心在于駕駛者對公共安全的極端漠視态度(reckless disregard),法律後果遠比普通交通違章嚴重。

    權威參考來源: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該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了“危險駕駛罪”,其中“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為是魯莽駕駛的典型體現。參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發布的刑法文本(可在官方數據庫查詢具體條文)。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相關司法解釋:兩高發布的關于辦理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對“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等危險駕駛行為的認定标準、量刑情節等進行了詳細規定,是理解魯莽駕駛法律内涵的重要依據。參見最高人民法院官網發布的司法解釋文件。
    3.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發布的相關規定與案例:公安部交管局會發布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通告,并通過典型案例解析來明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界限,其中包含對魯莽駕駛行為的界定和警示。相關信息和案例可參考公安部官方網站或交管局發布的信息。
    4. 道路交通安全領域權威研究/白皮書:如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中國法學會等機構發布的關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治的研究報告或白皮書,會從理論和實踐角度分析包括魯莽駕駛在内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特點、危害及治理對策。例如,《中國道路交通安全藍皮書》等出版物(可在相關研究機構官網或權威出版社平台查詢)。

    網絡擴展資料

    "Reckless driving" 是一個法律術語,指駕駛者在明知可能造成危險的情況下,仍故意或輕率地無視他人安全的駕駛行為。其核心特征包含兩點:

    1. 主觀故意性:駕駛者意識到危險卻選擇忽視(如醉酒後堅持駕車)
    2. 客觀危險性:行為明顯超出合理駕駛範疇(如持續蛇形變道)

    常見表現形式包括:

    法律後果通常涉及: ▸ 刑事處罰: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面臨拘役 ▸ 行政處罰:扣6-12分,暫扣/吊銷駕照 ▸ 民事賠償:需承擔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

    該術語與"careless driving"(疏忽駕駛)的主要區别在于危險程度和主觀惡性,前者相當于駕駛行為中的"故意傷害",後者更接近"過失緻傷"。美國各州法律普遍規定,時速超過90mph(約145km/h)即自動構成reckless driving。

    别人正在浏覽的英文單詞...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