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finance是什麼意思,public finance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常用詞典
財政學
例句
Public finance is not reliable!
公共財政是不可靠的!
He is a public finance expert.
他是一位財政專家。
This is not a course in public finance.
這門課不是公共財政學。
We will strengthen the public finance system.
健全公共財政體系。
What are the functions of public finance?
“公共財政”的職能是什麼?
同義詞
|cameralistics;財政學
專業解析
Public Finance(公共財政)是指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為履行其職能,籌集、分配和使用公共資金的經濟活動及其相關理論。其核心在于研究政府如何通過財政手段影響資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經濟穩定。具體包含以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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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職能與活動領域
- 財政收入(Public Revenue):政府為提供公共産品和服務籌集資金的主要方式,包括稅收(如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非稅收入(如行政事業性收費、國有資産收益)、公債(政府借款)等。稅收是其中最主要和最核心的部分。
- 財政支出(Public Expenditure):政府将籌集到的資金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動。這包括提供公共産品(如國防、治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如教育、醫療、社會保障)、進行收入再分配(如社會福利、補貼)以及促進經濟發展(如産業政策支出)等。
- 財政管理(Fiscal Management/Public Debt Management):涉及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監督(即政府預算過程),以及政府債務的發行、使用和償還管理。确保財政活動的效率、透明度和可持續性是其關鍵目标。
- 財政政策(Fiscal Policy):政府有意識地運用稅收和支出手段來影響宏觀經濟運行,以達到促進經濟增長、穩定物價(控制通貨膨脹)、實現充分就業和平衡國際收支等宏觀經濟目标。例如,經濟衰退時增加支出或減稅以刺激需求(擴張性財政政策),經濟過熱時減少支出或增稅以抑制需求(緊縮性財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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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标
- 資源配置效率(Allocative Efficiency):政府通過提供市場無法有效供給或供給不足的公共産品和服務(如路燈、國防、基礎科研),糾正“市場失靈”,優化社會資源在公私部門之間以及公共部門内部的配置。
- 收入分配公平(Distributive Equity):通過稅收(如累進所得稅)和轉移支付(如社會保障、社會救濟)等手段,調節社會成員之間、地區之間的收入和財富差距,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 宏觀經濟穩定(Economic Stabilization):運用財政政策工具(政府支出和稅收)來“熨平”經濟周期波動,減少失業和通貨膨脹,保持經濟平穩運行。
- 促進經濟增長(Economic Growth):通過投資基礎設施、支持教育科研、優化營商環境等財政支出,為長期經濟增長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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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基礎與重要性
公共財政的理論基礎植根于福利經濟學和公共選擇理論。它認識到市場機制在提供公共産品、解決外部性、實現社會公平等方面存在局限(市場失靈),需要政府幹預進行彌補。公共財政是政府幹預經濟、實現其社會和經濟職能的最主要工具之一,直接關系到國家治理能力、社會公平正義和宏觀經濟的健康運行。
權威參考來源:
- 國際貨币基金組織 (IMF):在其財政監測報告和相關出版物中,詳細闡述了公共財政的概念、政策框架及其在全球經濟中的作用。IMF是研究政府財政政策、債務可持續性和財政透明度的全球權威機構。
- 世界銀行 (World Bank):世界銀行在其發展經濟學研究和國家援助項目中,深入探讨公共財政管理(PFM)在促進發展、減少貧困和改善公共服務提供效率方面的關鍵作用。其發布的《公共支出管理手冊》等是重要參考資料。
- 經濟學經典教材:如保羅·薩缪爾森和威廉·諾德豪斯的《經濟學》(Economics)中,對公共財政的基本原理、市場失靈與政府角色、稅收與支出理論有系統闡述。理查德·馬斯格雷夫(Richard Musgrave)的《公共財政理論》(The Theory of Public Finance)更是該領域的奠基性著作之一。
網絡擴展資料
Public finance(公共財政)是經濟學和財政學中的重要概念,指國家(政府)通過集中社會資源,為市場提供公共産品和服務、彌補市場缺陷的一種財政模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核心定義
Public finance指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通過稅收、債務等手段籌集資金,并分配于公共服務和公共産品的經濟活動。其本質是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財政類型,強調以市場機制為基礎,以彌補“市場失效”為核心目标。
二、主要特征
- 彌補市場失效:提供市場無法有效供給的公共産品(如國防、教育);
- 非營利性: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而是通過財政收支實現社會公平和資源配置;
- 法制性:財政收支需依法進行,确保透明和規範性;
- 一視同仁服務:為所有市場主體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務。
三、曆史與發展
- 起源: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同步發展,最早可追溯至近代西方國家財政模式;
- 現代内涵:區别于傳統“君主財政”和“計劃財政”,是市場經濟國家的普遍選擇。
四、職能與形式
- 三大職能:
- 資源配置(提供公共産品);
- 收入分配(調節社會財富分配);
- 經濟穩定(通過財政政策調控宏觀經濟);
- 收入來源:稅收、國債、國有資産收益等。
五、相關概念辨析
- 與國家財政的關系:公共財政是國家財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具體表現形式,屬于“特殊屬性”財政,而國家財政是包含所有財政形式的“一般屬性”概念;
- 與private finance(私人財務)的區别:前者服務于公共目标,後者以個體或企業利益為導向。
如需更深入探讨,可參考《公共財政概論》或國際期刊《International Tax and Public Finance》中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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