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hing to declare是什麼意思,nothing to declare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常用詞典
綠色通道;不需報關
例句
No, I have nothing to declare .
沒有,我沒有什麼要申報的。
No. I have nothing to declare.
沒有。我沒有什麼要申報的。
No, I have nothing to declare.
不,我沒有東西要申報的。
No. I have nothing to declare.
沒有,我沒有需要申報的物品。
I HAs nothing to declare not.
我沒申報的物品。
專業解析
"nothing to declare" 是一個海關申報領域的标準術語,中文通常翻譯為“無申報物品”或“無申報”。它指旅客在通過一國海關時,确認自己攜帶的行李物品中沒有需要向海關申報的應稅物品、受限制物品或禁止入境物品。
以下是其詳細含義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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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含義:
- 無應稅物品: 旅客攜帶的物品總值未超過該國家/地區規定的個人免稅額度,或所攜帶物品不屬于需要繳納關稅、增值稅或其他進口稅費的範疇。
- 無受限制物品: 旅客未攜帶需要許可證、檢疫證明或其他特殊文件才能入境的物品(例如某些藥品、瀕危動植物制品、武器彈藥、特定食品等)。
- 無禁止物品: 旅客未攜帶該國法律明令禁止入境的物品(例如毒品、仿冒品、危害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物品等)。
- 無超出限額物品: 對于有明确數量限制的物品(如煙酒),旅客攜帶的數量在免稅或允許的限額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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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場景:
- 最常見于國際機場、海港、陸路口岸的出入境海關通道。
- 海關通常設置兩個通道:
- 紅色通道(申報通道 / Goods to Declare): 供攜帶需要申報物品的旅客使用。
- 綠色通道(無申報通道 / Nothing to Declare): 供确認自己攜帶物品無需申報的旅客使用。旅客選擇此通道即表示向海關官員聲明“nothing to declare”。
- 旅客在填寫入境卡或海關申報單時,如果所有攜帶物品均無需申報,也會在相應欄目勾選或填寫“nothing to decl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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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義務:
- 選擇“無申報通道”或聲明“nothing to declare”是一項法律行為。
- 這意味着旅客向海關做出了正式聲明,承諾其攜帶物品符合免申報條件。
- 如果海關官員在抽查中發現旅客實際攜帶了需要申報而未申報的物品(無論是故意隱瞞還是無意疏忽),旅客都可能面臨物品被沒收、罰款甚至更嚴重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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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誤解澄清:
- 不等于“什麼都沒帶”: 它僅指沒有需要申報的物品。旅客當然可以攜帶個人自用的免稅額度内的衣物、洗漱用品、普通電子産品等。
- 免稅額度是關鍵: 各國免稅額度不同。在額度内的物品通常無需申報(除非是受限制品),超出額度則必須申報并可能需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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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術語:
- Goods to Declare: 有申報物品,與“nothing to declare”相對。
- Customs Declaration: 海關申報,指向海關申報物品的行為或表格。
- Duty-free Allowance: 免稅額度。
權威參考來源:
- 中國海關總署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f China): 其官方網站會發布關于中國出入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規定、免稅額度、禁止和限制進出境物品目錄等權威信息。旅客可以查詢具體哪些物品需要申報。 (例如:http://www.customs.gov.cn - 請查找“旅客通關”、“行郵監管”等相關欄目)。
- 國際海關組織 (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 WCO): 作為全球海關事務的權威機構,WCO制定和推廣國際海關标準和最佳實踐,其中就包括旅客通關程式和申報要求。其術語庫和出版物是理解“nothing to declare”國際背景的重要參考。 (例如:http://www.wcoomd.org)。
- 主要國際機場海關信息: 如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上海浦東國際機場、香港國際機場等官方網站,通常在其“旅客指南”或“出入境信息”部分提供清晰的海關申報指引,明确說明“無申報通道(綠色通道)”的使用條件和“nothing to declare”的含義。 (例如:相關機場官網的旅客服務闆塊)。
- 目的地國家海關官網: 例如,訪問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 (CBP)、英國海關 (HM Revenue & Customs)、澳大利亞邊境執法局 (ABF) 等官網,可以獲取該國關于旅客申報要求、免稅額度以及“nothing to declare”的具體解釋和規定。
網絡擴展資料
“Nothing to declare”是海關場景中常用的英語短語,主要含義和用法如下:
一、基本釋義
該短語直譯為「沒有需要申報的物品」,完整含義為在出入境時,旅客向海關确認未攜帶需要繳稅或受限制的物品。
二、核心詞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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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e
動詞,此處特指「(向海關)申報」,強調正式聲明攜帶物品的行為。其名詞形式為declaration(申報單)。
語法結構:
nothing to declare = 不定式(to declare)作後置定語,修飾nothing
類似用法:something to eat(可吃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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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
代詞,表示「無任何事物」,在海關語境中特指「無應稅/違禁物品」。
三、使用場景
- 綠色通道标識:國際機場/口岸的「無申報通道」會标注“Nothing to declare”()。
- 對話示例:
海關人員:Do you have anything to declare?
旅客回答:No, I have nothing to declare.
四、注意事項
若未如實申報(如甯波海關查獲的2312塊未申報手機屏幕案例),可能面臨罰款或法律後果。需特别注意各國海關對申報物品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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