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ˈnæʃnəlaɪz/ 美:/'ˈnæʃnəlaɪz/
過去式:nationalized 過去分詞:nationalized 現在分詞:nationalizing 第三人稱單數:nationalizes
vt. 使國有化;使民族化;使歸化;使成國家
Many countries nationalize railways.
很多國家都将鐵路收歸國有。
This policy nationalized all land.
這個政策将土地全部國有化。
The savings of orphaned old people were nationalized.
孤寡老人的存款被收歸國有。
In 1987, Garcia introduced legislation to nationalize Peru's banking and financial systems.
1987年,加西亞立法,将秘魯的銀行和財政系統收歸國有。
I don't want to nationalize them.
我不想國有化他們。
It shows what happens when you nationalize Banks and credit.
它會告訴你當你國有化銀行和信用以後的惡果。
The Cabinet decided to nationalize the three British airlines.
内閣決定把這三家英國航空公司收歸國有。
They can close markets down, nationalize firms and write new rules.
他們可以關閉市場,把公司國有化以及制定新規則。
vt.|naturalise;使國有化;使民族化;使歸化;使成國家
nationalize(動詞,英式拼寫為 nationalise)指政府将私營企業、行業或資産的所有權和控制權收歸國有,使其成為國家財産并由國家運營的過程。這一行為通常出于經濟戰略、公共利益或政治目标考慮,核心在于将私有制轉變為國家所有制。
所有權轉移
政府通過立法或行政手段強制收購私營企業(如能源、交通、銀行等關鍵行業)的全部或多數股份,使其成為國有企業。例如,20世紀多國曾将鐵路、煤礦等基礎産業國有化,以确保國家對其戰略控制 。
國家控制運營
國有化後,政府直接管理企業運營,制定價格、投資方向和服務标準,旨在服務公共利益(如保障基礎服務普惠性)或實現宏觀經濟調控 。
與私有化的對立
該詞的反義詞為privatize(私有化),即政府将國有企業出售給私人投資者。兩者反映了經濟體制中所有權模式的根本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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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關于單詞nationalize 的詳細解釋:
Nationalize 是及物動詞(vt.),指政府将私有財産、企業或行業收歸國有,實現國有化。這一行為通常涉及将原本由私人控制的資産轉為國家所有和管理。
基本用法:
擴展場景:
如需更多例句或完整詞形變化,可參考愛詞霸或柯林斯詞典的原始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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