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representation是什麼意思,misrepresentation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misrepresentation英标
英:/'ˌmɪsˌreprɪzenˈteɪʃn/ 美:/'ˌmɪsˌreprɪzenˈteɪʃn/
詞性
複數:misrepresentations
類别
GRE
常用詞典
n. 歪曲;誤傳
例句
This misrepresentation led to a misunderstanding between us.
這種誤傳導緻了我們之間的誤會。
This report is a complete misrepresentation of the speaker's statement.
這份報告完全歪曲了發言人的陳述。
He tried to frame the incorruptible official by misrepresentation.
他試圖通過歪曲事實來誣陷那個清廉的官員。
I never saw such a glaring example of misrepresentation.
我從未見過這樣一個明顯歪曲事實的例子。
I wish to point out your misrepresentation of the facts.
我想指出你們對事實的曲解。
His misrepresentation of the facts cause'd trouble.
他的錯誤報導引起了麻煩。
This is a slanderous misrepresentation of our policy.
這是對我們的政策的惡意歪曲。
I have heard some malevolent misrepresentation of him.
我已聽到一些對他惡意曲解的話。
同義詞
n.|violence/falsification;歪曲;誤傳
專業解析
misrepresentation(虛假陳述) 是一個重要的法律術語,尤其在合同法與侵權法領域,指一方在訂立合同前向另一方作出的不真實、誤導性或欺騙性的陳述,誘使對方基于該錯誤信息同意籤訂合同。其核心在于陳述的虛假性以及對受陳述方決策的影響。
其詳細含義與要素可分解如下:
-
虛假或誤導性的陳述(False or Misleading Statement):
- 這可以是口頭或書面的明确聲明,也可以是行為或沉默(在特定情況下,如負有披露義務時)。陳述的内容通常是關于事實(例如商品質量、財務狀況、産權歸屬),而非單純的意見或對未來事件的預測(除非陳述方自稱擁有特殊知識或預測構成事實性保證)。
- 來源參考:英國法律委員會(Law Commission)在合同法的相關報告中闡述了陳述的類型與界限。 英國法律委員會 - 合同法術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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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導對方籤訂合同(Inducement):
- 該虛假陳述必須是促使受陳述方同意籤訂合同的關鍵因素之一。如果受陳述方知道陳述是假的,或者該陳述并未實質影響其決策,則可能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misrepresentation。
- 來源參考:美國法律協會(American Law Institute)的《合同法重述(第二次)》(Restatement (Second) of Contracts)詳細說明了“誘導”在虛假陳述中的重要性。 美國法律協會 - 合同法重述
-
對受陳述方造成損害(Detriment):
- 受陳述方因信賴該虛假陳述而籤訂了合同,并因此遭受了損失(例如支付了過高的價格、購買了有缺陷的商品、承擔了未預料到的責任等)。
- 來源參考:普通法判例(如英國上議院案例 Derry v Peek (1889))确立了虛假陳述導緻損害是尋求救濟的基礎。權威法律數據庫如Westlaw或LexisNexis收錄了相關判例法理。
法律後果(Remedies):
因misrepresentation的性質(欺詐性、過失性或無過失性)不同,受損害方可尋求的救濟也不同,主要包括:
- 撤銷合同(Rescission):使合同自始無效,雙方恢複到合同籤訂前的狀态。
- 損害賠償(Damages):賠償因信賴虛假陳述而遭受的損失。欺詐性虛假陳述可主張侵權法下的損害賠償;過失性虛假陳述可依據《誤述法》(如英國1967年《誤述法》)或過失侵權主張賠償;無過失性虛假陳述通常隻能撤銷合同,特定情況下可要求賠償。
- 來源參考:英國《1967年誤述法》(Misrepresentation Act 1967)明确規定了不同類型虛假陳述的救濟方式。 英國立法網 - 1967年誤述法
在中國法語境下,與misrepresentation最接近的概念是欺詐(Fraud)。《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四十八條)。因欺詐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網絡擴展資料
misrepresentation 是一個法律和日常用語中常見的名詞,主要含義是“不實陳述、歪曲事實或誤傳”。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 發音:英式發音為 [ˌmɪsˌreprɪzen'teɪʃn],美式發音為 [ˌmɪsˌreprɪzen'teɪʃn] 。
- 核心意義:指通過口頭、書面或其他方式對事實進行錯誤或誤導性的陳述,可能出于故意或疏忽 。
法律背景下的含義
在英美法中,misrepresentation 是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分為三類:
- 欺詐性不實陳述(Fraudulent Misrepresentation):明知虛假仍故意誤導他人 。
- 過失性不實陳述(Negligent Misrepresentation):因疏忽導緻陳述與事實不符 。
- 無過錯不實陳述(Innocent Misrepresentation):陳述者無惡意但信息不實 。
法律後果包括合同無效、賠償損失等 。
常見用法與例句
- 例句:
- "The advertisement was accused of misrepresentation of product effectiveness."(廣告被指控對産品效果進行不實陳述)。
- "His misrepresentation of the data led to a flawed conclusion."(他對數據的歪曲導緻了錯誤結論)。
近義詞與反義詞
- 近義詞:deception(欺騙)、falsehood(虛假)、distortion(扭曲)。
- 反義詞:fact(事實)、truth(真相)、accuracy(準确性)。
使用場景
- 法律文件:如合同糾紛中的指控。
- 商業廣告:涉及虛假宣傳的争議。
- 學術研究:數據或結論的故意或無意歪曲 。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分類或實際案例,可參考權威法律詞典或學術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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