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英語單詞大全

material facts是什麼意思,material facts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輸入單詞

常用詞典

  • 重要事實

  • 例句

  • No material facts about the company should be suppressed.

    有關公司的任何重要信息都不得隱瞞。

  • I have declared all material facts which relate to this application.

    本人聲明已完整告知所有重要事實。

  • You must disclose all material facts. Failure to do so may invalidate the Policy.

    所有重要事實必須如實告知,否則将影響此保險合同的有效性。

  • Electronic evidence is shown in electronic form, can prove the material facts of the case.

    電子證據是指以電子形式表現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

  • Facts, the statement of which may reasonably be presumed likely to have such an influence on the judgment of the underwriter are called material facts. (Joseph Arnould).

    假定為很有可能對保險商的判斷有影響的事實陳述被稱作關鍵性事實。(約瑟·阿諾德)。

  • 專業解析

    Material Facts(重要事實) 是法律領域的核心術語,指對案件裁決、合同效力或當事人決策具有實質性影響的事實。其核心特征在于,若該事實被披露或未被披露,将可能改變最終結果或當事人的行為。具體可從以下層面理解:

    1. “Material”(實質性)的含義

      指事實本身具有重要性或決定性。并非所有事實都是“Material Facts”,隻有那些與争議焦點直接相關、足以影響法官或陪審團判斷、或左右理性人決策的關鍵事實才屬于此範疇。例如在合同中,隱瞞影響交易安全的核心缺陷即構成對重要事實的隱瞞。

    2. “Facts”(事實)的界定

      指客觀存在、可被證據證明的真實情況或事件,而非主觀意見或推測。法律要求重要事實必須基于可驗證的客觀信息。

    3. 法律場景中的應用

      • 合同法(如欺詐或虛假陳述): 締約方有義務披露可能影響對方籤約決定的重要事實(如房屋交易中的結構性隱患)。隱瞞或虛假陳述重要事實可導緻合同撤銷及索賠(參見英國《合同法重述(第二版)》§162)。
      • 證據法(如庭審舉證): 訴訟中,當事人需圍繞重要事實舉證。與案件無關或次要事實可能被排除。美國《聯邦證據規則》401條将“相關性”定義為“具有任何趨向性使事實更可能存在或更不可能存在”,此即重要事實在證據采納中的體現。
      • 證券法(如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必須向投資者披露所有可能影響股價或投資決策的重要事實(如重大虧損或并購),否則構成證券欺詐(參考美國證監會10b-5規則)。
    4. 中國法語境下的對應概念

      中國《民法典》雖未直接使用“Material Facts”一詞,但相關條款體現了其精神:

      • 欺詐(第148條): 一方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或隱瞞重要事實(即Material Facts),誘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可撤銷。
      • 重大誤解(第147條): 對行為性質、對方身份、标的物質量等重要内容的認知錯誤,同樣可導緻民事法律行為撤銷。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證券法》第80、81條): 要求披露可能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如重大債務違約),其内涵與“Material Facts”一緻。

    權威參考來源:

    1. 英國法律委員會《合同法重述(第二版)》§162(闡釋虛假陳述與重要事實的關系)
    2. 美國《聯邦證據規則》Rule 401(界定證據相關性标準)
    3. 美國證監會《1934年證券交易法》Rule 10b-5(證券欺詐中重要事實的披露義務)
    4.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47、148條(重大誤解與欺詐的法律後果)
    5.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80、81條(上市公司重大事件披露要求)

    網絡擴展資料

    “Material facts”是法律、合同、保險等領域常用的術語,指對決策、判斷或結果具有重大影響的實質性事實。以下是詳細解析:

    一、核心含義

    1. 重要性
      “Material”在此處作形容詞,表示“重要的、決定性的”()。例如在法律合同中,未披露“material facts”可能導緻合同無效或承擔法律責任。

    2. 實質性
      指事實本身對事件有直接影響,而非次要或無關的細節。例如保險條款中,投保人必須如實告知與風險評估相關的“material facts”()。


    二、應用場景

    1. 法律與合同

      • 在董事責任保險中,投保人需主動披露與公司治理相關的“material facts”,否則可能影響理賠()。
      • 若合同一方隱瞞關鍵事實(如資産抵押情況),可能構成欺詐。
    2. 保險領域
      投保人需申報與承保風險直接相關的信息,例如健康險中的既往病史。

    3. 學術與研究
      指研究中影響結論的核心數據或證據,需在論文中明确标注()。


    三、與其他術語的區分


    如需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文,可參考來源(保險領域)或(一般性定義)。

    别人正在浏覽的英文單詞...

    reservationopen the floorcaptivecondenseramercedelaminatefewestHubbardhysteromyomasocietiesthinnersvolunteeringcareer planningclaim tagirregular verbRashard LewiscenobitismcentrocytechapiterchemosorbentcoconsciouseicosanefeldspathicfinalisingFlexibiliaflukyhypabyssaliatrologyjauntinesswilford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