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ˈlɒkətɪv/ 美:/'ˈlɑːkətɪv/
adj. 表示位置的;位置格的
n. 位置格
The description of motion involves locative verbs.
對空間運動的描述離不開物移動詞。
As a rule the locative postposition only modifies inanimate nouns.
按規則,方位後置詞隻能修飾無生命的名詞。
One point is the locative words which are in the person of space category .
另一個視角是體現時間範疇的處所動詞及處所介詞的特點。
This dissertation adopts a functional approach to locative prepositional phrases.
本論文對處所介詞短語進行功能研究。
The locative community is an organic whole of the natural community and the human social community.
區域共同體是自然共同體與人類社會共同體的有機統一體。
adj.|adessive;表示位置的;位置格的
n.|adessive;位置格
Locative(方位格)是語言學中表示地點、位置或空間關系的語法格。它主要标示動作發生的地點、物體存在的位置或事件發生的場所,回答“在哪裡”的問題。其核心功能是為句子提供空間背景信息。
語法格範疇
在擁有格系統的語言(如拉丁語、俄語、芬蘭語、梵語等)中,Locative 是名詞、代詞或形容詞的一種屈折變化形式,通過特定的詞尾或變音體現。例如拉丁語 “Rōmae”(在羅馬)由 “Rōma”(羅馬)加方位格詞尾 “-e” 構成 。
語義角色
即使在沒有顯性格标記的語言(如英語)中,Locative 仍是一個重要的語義角色。它通常由介詞短語(如 “in the house”, “at school”)或副詞(如 “here”, “there”)實現,表示位置、方向或路徑 。
現代語言學(如功能語法、認知語言學)将 Locative 視為構建空間概念的基礎框架,影響句法結構和語義解讀。例如,Halliday 的系統功能語法中,方位成分是環境成分的重要類型 。
權威參考來源:
locative 是一個語法術語,主要包含以下含義:
在語言學中,locative 用于描述名詞、代詞或形容詞的“方位格”。它表示動作或狀态發生的位置,例如:
在法語中,locative 還可表示與“租賃”相關的含義,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跨語言用法,可參考上述來源的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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