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liːvɪrət; 'lev-/ 美:/''livɪrɪt/
n. 娶寡嫂制,******與亡夫兄弟的結婚
Levirate was a prevalent marriage system among antiquity nationalities in China. And it was also a special form in the marriage history of China.
收繼婚是中國古代民族中普遍盛行的一種婚姻制度,也是中國婚姻史上的一種特殊形式。
levirate(夫兄弟婚)是人類學與婚姻制度研究中的一個專業術語,指一種特定婚姻習俗:當丈夫去世後,其遺孀有義務或權利嫁給亡夫的兄弟(通常指已故丈夫的男性兄弟)。這一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家族血脈延續、財産繼承及寡婦的社會保護。
詞源與定義
該詞源自拉丁語 levir(意為“丈夫的兄弟”)。根據人類學定義,levirate 要求亡夫的兄弟承擔迎娶寡嫂的責任,所生子女通常被視為亡夫的合法後代,以延續其宗系。這一習俗常見于父系社會,強調男性血緣的傳承。
曆史與文化實例
古希伯來社會是典型代表。《舊約·申命記》25:5-6規定,若男子亡故無子,其兄弟須娶寡嫂生子“歸亡兄名下”。類似制度亦存在于古印度(《摩奴法典》)、蒙古遊牧部落及部分非洲社群(如南蘇丹丁卡族)。
社會功能
現代演變
隨着繼承法完善與女性地位提升,強制性levirate逐漸消失,但在少數傳統社群(如肯尼亞盧奧族)仍作為文化習俗保留,形式趨于自願。
權威來源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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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rate 是一個源自宗教和法律傳統的特定婚姻制度術語,其核心含義和背景如下:
levirate 指寡婦與亡夫兄弟結婚的習俗,尤其在古代希伯來法律中,要求男性必須娶其無子嗣兄弟的遺孀,以延續家族血脈。該詞在英語中直接對應這一制度,中文常譯為“叔娶嫂制”或“轉房婚”。
該制度曾廣泛存在于古代中東、猶太社會及部分遊牧民族中,後隨宗教傳播影響其他地區。現代社會中,levirate 作為一種強制性習俗已逐漸消失,但在少數傳統社群中仍有類似實踐。
"According to the levirate, if a man died without children, his brother was obligated to marry the widow."
(“根據叔娶嫂制,若男子去世且無子嗣,其兄弟有義務娶遺孀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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