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無法忍受;難耐
intolerability 是一個名詞,指某事物無法被忍受、承受或接受的性質或狀态。它強調的是一種極端的不適、痛苦、不公或令人反感,以至于超出了個體或群體能夠忍耐的極限。
其核心含義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
極端的不適或痛苦: 指身體或精神上的痛苦、折磨或煎熬達到了難以承受的程度。例如,某種疾病的症狀、某種治療的副作用或極端惡劣的生活條件可能被描述為具有“intolerability”。
來源參考:在醫學和心理學領域,該詞常用于描述患者對症狀或治療副作用的承受極限。例如,劍橋詞典指出其含義為“the quality of being too bad, painful, etc. to be accepted or endured”。 (劍橋詞典 - 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rg/)
道德或倫理上的不可接受性: 指某種行為、狀況、政策或社會現象在道德、倫理或正義層面上完全無法被接受或容忍。它通常涉及嚴重的不公、壓迫、侵犯權利或違背基本人道原則。
來源參考:在哲學、政治學和社會評論中,該詞用于批判極端不公正或壓迫性的制度或行為。例如,《牛津英語詞典》将其定義為“The quality or condition of being intolerable; unendurableness”。 (牛津英語詞典 - https://www.oed.com/)
無法繼續維持的狀态: 指某種情況或局面已經惡化到無法再持續下去的地步,必須被改變或終止。這可以指個人關系中的矛盾、工作中的壓力環境,或者更廣泛的社會政治危機。
來源參考:該詞常用于分析社會沖突或系統崩潰的臨界點。韋氏詞典将其解釋為“the quality or state of being intolerable”。 (韋氏詞典 - 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
與近義詞的細微區别:
總結來說,“intolerability”描述的是一種性質或狀态,它因其帶來的極度痛苦、嚴重不公或根本不可持續性,而超越了人類忍耐或社會接受的阈值。 它既可用于描述個體的主觀體驗(如難以忍受的痛苦),也可用于描述客觀的社會現實(如無法容忍的壓迫)。
補充詞源參考:該詞由前綴“in-”(表示否定)、“tolerable”(可忍受的)和後綴“-ity”(表示性質或狀态)構成。其根源可追溯至拉丁語。 (維基詞典 - https://en.wiktionary.org/)
由于未搜索到與“intolerability”直接我将基于英語構詞法和相關詞彙知識進行解釋:
intolerability 是一個由三部分構成的複合詞:
因此,其字面含義為“不可忍受的性質或狀态”,可理解為:
使用注意: ▸ 該詞屬于正式書面用語,日常交流中更常用 intolerance(但兩者有細微差别:intolerance 側重主觀不願忍受,而 intolerability 強調客觀難以忍受) ▸ 例句:The intolerability of the working conditions led to mass protests.
建議:若在文獻中遇到此詞,建議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需驗證拼寫,可查閱《牛津英語詞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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