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形 glare
vi. 怒視,瞪着;發出刺眼光芒;突出(glare 的過去式和過去分詞)
vt. 通過怒視表達……;\u003c古\u003e強烈反映……(glare 的過去式和過去分詞)
glared 是動詞glare 的過去式和過去分詞形式,主要有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怒視;瞪視: 指用兇狠、憤怒、帶有強烈敵意或威脅的眼神長時間、直接地盯着某人或某物。這種注視通常伴隨着強烈的負面情緒,如憤怒、不滿、挑釁或譴責。例如:
當被指控撒謊時,他glared(怒視)着對方,一言不發。 來源參考:牛津詞典 (Oxford Learner's Dictionaries) 将 "glare" 定義為 "to look at somebody/something in an angry way"(以憤怒的方式看着某人/某物)。
發出刺眼強光;閃耀: 指發出非常強烈、刺眼、令人不舒服或難以直視的光線。這種光通常是持續、穩定且具有侵略性的。例如:
正午的太陽glared(發出刺眼強光)在沙漠上,熱浪滾滾。 商店的霓虹招牌在夜色中glared(閃耀)。 來源參考:韋氏詞典 (Merriam-Webster) 将 "glare" 定義為 "to shine with a harsh uncomfortably brilliant light"(發出刺眼、令人不適的強光)。
總結關鍵點:
單詞glared 是動詞glare 的過去式,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使用時需結合語境判斷具體含義。例如,句子“The headlights glared in the fog”中,“glared”指車燈在霧中刺眼;而“He glared in silence”則強調憤怒的凝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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