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fræŋkpledʒ/
n. 十戶聯保制;十戶
There existed in most territories of me***val England a compulsory and collective pledge system, named frankpledge.
中世紀英格蘭曾廣泛推行過一種強制性的集體擔保制度,即十戶聯保。
"frankpledge"是英國中世紀早期實施的一種集體責任制度,主要存在于盎格魯-撒克遜時期至14世紀。該制度要求年滿12周歲的自由民組成十戶聯保團體(tithing),每個成員對組内其他成員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确保成員不觸犯法律。若發生犯罪行為,全組成員有義務追捕罪犯或共同承擔罰金英國法律史學會)。
該制度的法律淵源可追溯至《克努特法典》,在諾曼征服後被系統化。根據劍橋大學中世紀研究中心記載,十戶聯保團需每年在郡法庭宣誓,通過"十戶區查驗"(view of frankpledge)确認成員資格,這種司法審查由王室巡回法官或地方治安官執行劍橋大學數字典藏)。
運作機制包含三項核心原則:
13世紀後隨着王室法庭體系發展,該制度逐漸被治安法官制度取代。牛津大學波德林圖書館保存的1279年《格洛斯特條例》手稿顯示,愛德華一世時期已開始縮減其適用範圍牛津大學數字檔案庫)。該制度對現代英美法中的保釋制度和社區聯防機制産生曆史影響。
frankpledge 是中世紀英格蘭的一種法律制度,主要用于維護地方治安和集體責任。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frankpledge 指“十家連保制”或“十戶聯保制”,要求每10戶(或12至14歲男性)組成一個團體,成員需互相擔保行為,若有人犯罪,其他成員需将其送交法庭,否則集體受罰。
曆史背景與功能
運作機制
意義與演變
frankpledge 是中世紀英格蘭以十戶為單位、強調集體擔責的治安制度,反映了當時社會治理的特點。如需更多曆史細節,可參考牛津法律史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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