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邦法院
A Federal Court case had been fast tracked to Wednesday.
聯邦法院的一起案件已被提前到星期三審理。
The defendants are expected to appear in federal court today.
被告們今天預期會在聯邦法院出庭。
He is expected to appear in federal court today.
預計他今天會出現在聯邦法院。
Federal statutes may be challenged in federal court.
聯邦法院可以對聯邦法提出質疑。
Facebook has requested that the case be moved to federal court.
Facebook已要求将此案移交聯邦法院審理。
聯邦法院(federal court)是指依據國家憲法或法律設立、行使聯邦司法管轄權的法院體系,主要處理涉及聯邦法律、憲法争議、跨州或國際事務的案件。以美國為例,聯邦法院系統分為三級:聯邦地區法院(初審法院)、聯邦上訴法院(中間上訴機構)和聯邦最高法院(終審機構)。其管轄權包括憲法解釋、聯邦法律適用、州際糾紛、聯邦政府為當事方的案件等。例如,涉及公民權利、破産、專利、外交條約等争議通常由聯邦法院審理。
根據美國憲法第三條,聯邦法院的權威性來源于聯邦政府的權力劃分,法官由總統提名并經參議院确認,任期終身,以确保司法獨立。美國司法部官網指出,聯邦法院的判決對全國具有約束力,且其裁決可影響州法律的實施範圍。
參考資料:
“Federal court”指由聯邦政府設立的法院體系,主要處理涉及聯邦法律、憲法或跨州/國際事務的案件。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Federal court是聯邦制國家(如美國、澳大利亞)中,依據聯邦憲法或法律設立的司法機構。其管轄權通常覆蓋全國,與州法院(處理州内法律事務)形成互補。
核心職能
層級結構(以美國為例)
聯邦法院體系通常分為三級:
與其他法院的區别
實際案例
例如,美國聯邦法院曾審理過總統選舉争議、跨州商業糾紛等重大案件;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則處理過移民法、反壟斷法等領域的訴訟。
擴展提示:不同國家的聯邦法院體系存在差異,具體職能需結合該國憲法規定。如需完整信息,可參考權威法律詞典或政府司法部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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