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fæk(ə)ltɪz/ 美:/'ˈfækltiz/
CET4,CET6,考研,IELTS,TOEFL,GRE,GMAT
n. 系,學院;才能,能力;全體教員(faculty的複數形式)
He was drunk and not in control of his faculties.
他喝醉了,控制不了他的各項機能。
Although he's ninety, his mental faculties remain unimpaired.
他雖年屆九旬,但頭腦仍然清晰。
There had been no indication of either breathlessness or any loss of mental faculties right until his death.
直到去世,他既沒有出現呼吸困難也沒有腦功能喪失的迹象。
Exercise of the mental faculties is as important as bodily excercise.
智能的鍛煉同身體的運動同樣重要。
These faculties have the highest abandon rate and the biggest average time for degree completion.
這些教員的放棄率最高,完成學業的平均時間最長。
faculty member
教職工
faculty and staff
教職員
faculty and students
教師和學生
university faculty
(大學的)系;大學教授團;全體教員
faculty of law
法學院;法律系
n.|abilities/talents/capabilities/institutes;系,學院;才能,能力;全體教員(faculty的複數形式)
"faculties"作為名詞具有多重含義,其核心概念均與人類認知能力或組織機構相關。首先在高等教育領域,該詞特指大學下設的學術分支單位,例如哈佛大學将全校劃分為文理學院、醫學院、法學院等不同學術機構,這種劃分方式體現了現代高等教育體系對知識領域的專業化管理。
從生理學角度,該詞描述人類與生俱來的感知能力系統。牛津英語詞典将其定義為"心智與身體的自然官能",包括視覺、聽覺、思維等基礎功能。神經科學研究顯示,這些官能的協同運作構成了人類認知活動的基礎。
在教育行政語境中,該詞可指代全體教學人員。劍橋詞典注明其含義擴展為"某教育機構全體教師及研究人員",這一用法常見于英國聯邦國家的高校管理文件。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北美高校将該詞與"department"作區分,特指跨學科的教學研究單位。
在法律文本中,該詞還保留着中世紀拉丁語"facultas"的原始含義,即經法律授予的特殊權限。例如英國樞密院對大學授予學位的特許權表述中仍沿用此古典用法。這種曆史沿革反映了學術機構特權的法律淵源。
"Faculties"是名詞"faculty"的複數形式,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可分為以下三類:
指人類與生俱來的身體或心智能力,包括感知、思維等機能。例如:
在高等教育領域可指大學中的不同學院或系部。例如:
作為集合名詞時,可指某院系或全校的教學人員群體。例如: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學術場景中需特别注意第三種用法的單複數使用特點。更多例句可參考牛津詞典等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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