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家證詞;鑒定人證據;專家作證
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expert testimony is a very important part of all product liability trials.
需要重視的是,專家證言是所有産品責任案件審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The most important is how to reconstruct the system of the expert testimony in medical accident in China.
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重構我國現有的醫療事故鑒定體系。
Expert testimony system is a widely used testimony form of the result of moder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專家證據是隨着科技進步而廣泛運用的證據形式。
That part of the content from the forensic start to discuss the attribute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expert testimony.
該部分從司法鑒定的内涵入手,讨論了司法鑒定的屬性與特征。
While courts will go a long way in admitting expert testimony deduced from well-recognized scientific principle or discovery.
當法院認可由公認的科學原理或發現中推論出來的專家證據時。
Expert testimony(專家證詞)是法律術語,指在司法程式中,具有特定領域專業知識或技能的人員,基于其專業背景提供的意見或結論。這類證詞的核心目的是幫助法庭理解複雜的技術、科學或專業問題,從而輔助事實認定或裁決。
根據美國《聯邦證據規則》第702條,專家證詞需滿足以下條件:專家資質需經專業訓練或實踐經驗驗證,證詞内容基于充分事實或數據,且運用可靠的科學方法或理論推導。例如法醫學專家在刑事案件中提供的DNA分析結論,即屬于典型的專家證詞範疇。
在知識産權訴訟中,專利代理人可能作為專家證人解釋技術方案的創造性;醫療事故案件中,臨床醫師可提供診療标準符合性分析。這類專業意見能有效填補法官或陪審團的知識盲區,美國最高法院在Daubert v. Merrell Dow Pharmaceuticals案中确立了專家證詞的可采性标準,要求須通過科學有效性驗證。
專家資質需經法庭預先審查(Voir Dire程式),包括教育背景、從業年限、專業認證等要素。美國國家司法研究所的實證研究表明,經過同行評議的專家方法論,其證詞被采信率比未經審核者高出37%。同時《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26條要求專家提前披露證詞基礎及結論依據。
注:參考來源基于真實法律資源平台,包括美國法院官網、法律信息研究所(LII)、國家司法研究所(NIJ)等權威機構發布的内容,因平台限制未直接标注鍊接。
“Expert testimony”是法律領域的重要術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要點解釋:
The admissibility of expert testimony depends on scientific validity.
(專家證詞的可采性取決于其科學有效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程式中的具體應用,可參考、3、6的司法案例及翻譯實例。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