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數 embassy
n. 大使館,外使團(embassy 的複數)
Western embassies and aid agencies are worried.
西方的大使們和援助機構表示擔心。
Embassies will soon be replacing consulates in Nuuk.
努克的領事館不久将被換成大使館。
Foreign embassies or consulates should not shelter them.
外國駐華使領館不應對其進行收容、庇護。
If you improve security at embassies, they kidnap businessmen.
如果你加強了大使館的安全防範,他們就綁架商人。
Many Arab states have already begun to open embassies in Baghdad.
許多阿拉伯國家已經開始在巴格達建立使館。
Embassies(大使館)是主權國家在另一個國家首都設立的最高級别外交代表機構。它是一個國家在駐在國開展全面外交活動、維護本國利益及公民權益的核心官方場所。
核心含義與功能:
國家主權象征與外交中樞
大使館代表派遣國的國家元首和政府,是其主權在駐在國的延伸。它是兩國間進行政治對話、政策協調、高層互訪安排以及處理重大國際事務的主要渠道。大使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負責與駐在國政府進行最高層級的外交溝通。
保護本國公民權益
大使館為在駐在國旅行、工作或居住的本國公民提供重要的領事服務與保護。這包括:在緊急情況(如自然災害、沖突、意外事故)下提供協助;為護照丢失或過期的公民籤發旅行證件;在公民被拘捕或面臨法律糾紛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有限的協助(根據國際法和當地法律);提供當地安全信息和建議。
促進雙邊關系與合作
大使館緻力于推動派遣國與駐在國在政治、經濟、貿易、科技、文化、教育等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它通過組織活動、提供信息、搭建平台等方式,促進兩國政府、企業、學術機構及民間組織之間的聯繫。
信息收集與政策分析
大使館有責任觀察、分析駐在國的政治、經濟、社會動态及其外交政策走向,并向本國政府提供詳實、準确的情報和分析報告,為本國政府制定對外政策提供依據。
簽證與領事服務
大使館(或其下屬的領事部門/領事館)通常負責處理駐在國公民申請前往派遣國的簽證事宜。同時也為駐在國公民提供與派遣國相關的公證、認證等領事服務(具體服務範圍可能因館而異)。
重要法律地位:
Embassies 是一個國家在國外的核心外交使團,集政治代表、公民保護、關系促進、信息樞紐和簽證服務等職能于一體,是維護國家利益、服務海外公民、促進國際合作的關鍵機構,其存在和運作受到國際法的嚴格保護。
(由于未搜索到可直接引用的具體網頁來源,以上解釋基于國際法和外交實踐的普遍共識,主要參考依據為《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及相關國際慣例。為符合原則,建議在實際内容創作中引用權威來源如聯合國條約庫或外交部官方說明。此處暫不提供具體鍊接。)
Embassies 是名詞embassy 的複數形式,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如需更多例句或詞根詞綴分析,可參考牛津詞典或外交術語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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