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dɪˈsent/ 美:/'dɪˈsent/
不同意
過去式:dissented 過去分詞:dissented 現在分詞:dissenting 第三人稱單數:dissents 複數:dissents
CET6,TOEFL,GRE,GMAT,SAT
v. 不同意;對國教(或東正教教義)不遵循
n. (意見的)不一緻;不服從裁判;異議聲明
The man cut his ties with his friends because of political dissents.
由于政治上的不同意見,這名男子切斷了與朋友的聯繫。
I dissented from the teacher's view.
我不同意老師的觀點。
The football player was sent off in the final for dissent.
這名足球運動員在決賽中因不服裁判被罰下場。
Only two ministers dissented from the official view.
隻有兩位部長與官方持不同的觀點
Two jurors signified their dissent.
兩個陪審員表達了他們的異議。
Any political system refusing to allow dissent becomes a tyranny.
任何不允許不同政見的政治體制都會變成專制。
He is the toughest military ruler yet and has responded harshly to any dissent.
他是迄今最苛刻的軍事統治者,殘酷地回應任何異議。
Sheringham was then shown a yellow card for dissent.
謝林漢姆當時因不服判罰被亮了黃牌。
dissent from
不贊同;與…意見不同
vi.|to disapprove of/disagree with;不同意;不信奉國教
n.|exception/demurral;異議;(大寫)不信奉國教
dissent是英語中表示"異議"或"不同意見"的正式用詞,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法律領域的司法異議
在英美法體系中,特指法官對多數判決結果提出的書面反對意見。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書中常見"dissenting opinion"(異議意見書),如金斯伯格大法官在多起性别歧視案件中的異議意見。這種制度設計體現了司法體系的制衡原則,美國法律信息研究院對此有詳細制度說明。
政治權利的憲法保障
根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公民享有"the right to dissent"(持異議權),允許對政府政策提出批評。哈佛大學法學院研究顯示,該權利在民權運動時期成為推動社會變革的重要法律依據。
學術研究的批判精神
在學術領域指對主流理論提出質疑的學術立場,如愛因斯坦對量子力學的著名異議。劍橋大學哲學系将學術異議視為知識進步的核心機制,相關論述可見其方法論研究文獻。
該詞的詞源可追溯至拉丁語"dissentinare",由dis-(分離)和sentire(感受)組成,字面意為"感受不同"。現代英語中既作名詞也作動詞使用,發音為/dɪˈsent/,重音在第二音節。其反義詞為consent(贊同),近義詞包括disagreement、objection等,但dissent更強調基于原則立場的正式反對。
“Dissent”是一個多場景使用的英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對主流觀點、權威決定或多數意見的公開反對”。以下是詳細解析:
在民主社會中,dissent被視為表達自由的重要體現,例如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公民的異議權。但需注意,異議需以和平、合法方式表達。
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曆史背景,可參考法律文獻或社會運動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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