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dɪsrɪ'membə/ 美:/'ˌdɪsrɪˈmembər/
vt. 忘記,忘卻
I want to know how to disremember u...
我想知道如何才能忘記你。
I hated, for couldn't disremember, and then damn myself.
我恨,因為我不能忘記,然後我咒罵自己。
I'll go to disremember concert at, but I don't know, he has a look at home, I listen to songs to practice.
我會去捧場看演唱會,但不知道看幾場,他有在家裡練歌給我聽。
vt.|fail/forget about;忘記,忘卻
"disremember" 是一個方言和非正式用語,主要用于美國南部及部分英語方言地區,表示"忘記"或"未能記住某事"。該詞由前綴"dis-"(表否定)和"remember"(記住)組成,字面含義為"取消記憶行為"。
根據《牛津英語詞典》的記載,該詞最早出現在16世紀,最初用于蘇格蘭方言,後傳入北美地區成為區域性用語。其使用場景具有以下特征:
現代語料庫數據顯示,該詞在标準英語中的使用頻率不足0.3%,主要保留在阿巴拉契亞山脈地區方言和部分非裔美國人白話英語中。語言學家William Labov在《社會語言學模式》中将其歸類為"區域性言語标記",建議在正式寫作中使用标準詞彙替代。
"disremember" 是一個動詞,主要用于表示忘記、忘卻 的含義,常見于非正式語境或方言中。以下是具體解析:
基本釋義
該詞由否定前綴 dis- 和動詞 remember 組成,字面意義為"不記得",與 "forget" 同義。其及物動詞(vt.)屬性意味着必須接賓語,如 "I disremember his name"(我忘了他的名字)。
發音與拼寫
使用場景與語體
該詞多用于美國南部方言或口語表達,相較于 "forget" 更為非正式。例如在回憶模糊的場景中:"I disremember where I left the keys."(我不記得鑰匙放哪了)。
語言地位
部分詞典将其标注為古舊或罕見用詞,現代英語中更推薦使用 "forget"。但在文學或特定方言中仍可能出現,如提到的書評标題《The Arizona Highway Patrol as I Disremember It》。
若需表達“忘記”,建議優先使用 "forget"。使用 "disremember" 時需注意語境,避免在正式寫作中使用。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