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E
n. 騷動;無秩序;混亂
Disorderliness will make nothing and nervous.
雜亂則一事無成,而又緊張無比。
How do you deal with disorderliness in your area?
你是怎樣處理你區域的混亂?
L How do you deal with disorderliness in your area?
你是怎樣處理你區域的混亂?
She was scolded for the disorderliness of her room.
她因為她的房間亂七八糟而挨罵。
Can we do something to end the disorderliness in the office?
我們能不能做些什麼來結束辦公室裡的混亂狀态?
n.|combustion/chaos/confusion/turmoil/involvement;騷動;無秩序;混亂
disorderliness是一個英語名詞,指"缺乏秩序或規則的狀态",通常用于描述環境、行為或系統的混亂性。根據牛津詞典的定義,該詞強調"事物脫離正常排列或管理規則的狀态"。在心理學領域,美國心理學會(APA)指出disorderliness可能反映個體執行功能障礙或環境適應失調,常與注意力缺陷等行為特征相關聯。
從社會學視角看,劍橋詞典将其解釋為"違反社會常規的群體行為模式",例如公共場所的喧鬧騷動屬于典型的社會失序表現。法律文本中,該詞特指違反公共秩序條款的行為,英國《1986年公共秩序法》将"可能引發他人合理恐懼的混亂行為"列為可公訴罪行。
詞源學顯示,該詞由拉丁語"dis-"(否定前綴)與"ordo"(秩序)複合構成,16世紀通過法語"désordre"進入英語詞彙體系。韋氏詞典特别指出其與orderliness構成反義關系,在質量管理體系中常作為合規性評估的反向指标。
單詞“disorderliness”的含義解釋如下:
詞義與構成
由形容詞“disorderly”(混亂的)加名詞後綴“-ness”構成,表示“無序的狀态”或“混亂的性質”。核心含義與“disorder”(混亂)相關,但更強調持續性或特質性的混亂。
具體語境中的用法
近義詞與反義詞
法律相關術語
在英美法律中,“disorderly conduct”指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如酗酒鬧事),可能被定罪。此時“disorderliness”可關聯此類違法行為。
詞源背景
源自古法語“desordre”(dis-表否定 + ordre秩序),14世紀進入英語,原指“身體或精神疾病”,後引申為普遍性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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