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發現;被發現的事物;發明的東西
n.|occurrence/detection/find;發現;被發現的事物;發明的東西
"discovery"(正确拼寫為 discovery)是英語中表示"發現"或"發覺"的抽象名詞,源自拉丁語"discoverire",由前綴"dis-"(去除)和動詞"cooperire"(覆蓋)組成,字面意為"揭開覆蓋物"。現代英語中主要有三層含義:
科學探索:指通過系統研究獲得新知識或新現象,如居裡夫人發現鐳元素。牛津英語詞典将其定義為"通過觀察或實驗首次确認存在的事物"。
法律程式:在英美法系中特指訴訟前證據開示制度,源自《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26條,要求當事人交換與案件相關的信息。
地理大發現:曆史語境中特指15-17世紀歐洲航海家開辟新航路的過程,如麥哲倫環球航行被《大英百科全書》列為改變世界格局的重大發現事件。
詞義演變顯示,該詞從14世紀表示"揭露秘密",發展到17世紀獲得現代科學含義。在認知語言學中,Goldberg的構式語法理論認為"discovery"屬于"成就動詞+名詞"的典型語義框架。
您輸入的單詞“discovrery”可能存在拼寫錯誤。正确的拼寫應為discovery(注意中間的字母順序為“e”而非“er”)。以下是該單詞的詳細解釋:
名詞
法律術語
曆史與文化背景
若您需要進一步區分近義詞(如invention“發明”指創造新事物,discovery“發現”指找到已存在的事物),可隨時追問!
shortlight-coloredcurrentlyabductioncaramelDanieldaydreamergenotypeKapfererligamentsbest waychilled watercomplex compoundDow Jones Newswiresheat removalliquefied gasAdenophoreaalismataceaeangusturabetafitecaryophyllincephalopodaclangercowslipGlobocephalusinflexiblyischiumisopentylidenejibberlithotrip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