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皮膚真菌,皮黴菌
Dermatomyces(皮膚真菌)是由希臘詞根“dermato-”(皮膚)和“-myces”(真菌)組成的複合詞,指一類主要感染人類或動物皮膚、毛發及指甲的緻病性真菌。這類真菌屬于子囊菌門(Ascomycota),在醫學上通常歸類于皮膚癬菌(Dermatophytes),但部分文獻中也會将特定緻病性酵母菌或黴菌納入廣義的皮膚真菌範疇。
Dermatomyces包含多個屬,例如:
皮膚真菌感染統稱為“癬”,根據部位可分為:
臨床診斷依賴顯微鏡檢查或真菌培養,常用抗真菌藥物包括特比萘芬(Terbinafine)和唑類(如氟康唑)。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結合局部用藥與口服治療以提高療效。
權威參考資料:
根據構詞法分析,“dermatomyces”是由希臘詞根組成的複合詞:
因此字面意思為“皮膚真菌”,通常指寄生在皮膚表層的真菌類微生物。不過需注意:
術語規範性問題
該詞并非現代醫學術語的标準用詞,更常見的規範名稱是Dermatophytes(皮膚癬菌),例如引發足癬、股癬的紅色毛癬菌(Trichophyton rubrum)等。
實際應用場景
這類真菌通過角蛋白酶分解皮膚角質層中的角蛋白存活,常感染表皮、毛發和指甲,臨床症狀包括瘙癢、脫屑等。
若您遇到拼寫疑問或需要具體病原體信息,建議提供更多上下文以便進一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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