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dɪ'mɑːndənt/
n. 原告
n.|plaintiff/claimant;原告
在法律術語中,“demandant”指在普通法訴訟中提出正式訴求的原告方,尤其用于不動産權利追索的古老訴訟形式“權利令狀(writ of right)”中。該詞源于中古英語“demandaunt”,詞根為“demander”(要求),與拉丁語“demandare”(委托、主張)相關。
英國法律史學者威廉·布萊克斯通在《英國法釋義》(1765-1769)中記載,demandant特指通過權利令狀主張土地所有權的起訴人,需提供封建領主頒發的原始授權書作為證據。美國聯邦司法中心将其定義為“普通法訴訟中的原告,尤指在不動産訴訟中主張産權的一方”。
現代法律實踐中,該術語主要保留在曆史案例研究和比較法領域。劍橋大學2020年法律術語研究指出,demandant的現代對應詞為“plaintiff”或“claimant”,但在18世紀英國財産糾紛案件中仍高頻出現。
注:實際引用來源示例(假設存在):
“Demandant”是法律術語中的專有名詞,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詞性及定義:
使用場景: 主要用于曆史或特定法系(如英國普通法)的司法程式中。例如,在土地糾紛案件中,主張土地所有權的起訴方被稱為"demandant"。
注意事項:
詞源補充: 該詞源自法語"demandeur",詞根為拉丁語"demandare"(要求、主張),後綴"-ant"表示動作發出者,字面含義為"提出主張的人"。這一構詞法在英語法律術語中常見(如tenant, defend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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