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Portugal has lodged a complaint with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葡萄牙向國際法院提出了申訴。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might be a suitable place to adjudicate claims.
國際法庭也許是裁定索賠案的合適之地。
A smaller 21-member 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更小的21亞太經濟成員國家審判法院?
This would be backed up by the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這将會得到歐洲法院的支持。
This is a court of law, young man, not a court of justice.
這是法律的法庭,年輕人,不是正義的法庭。
|court of law;法院
"Court of Justice" 是一個法律術語,通常指行使司法審判權、解決法律糾紛并維護法律正義的正式機構。其核心含義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
司法機關的核心組成部分: "Court of Justice" 最普遍的含義就是指一個國家的法院或法庭本身。它是國家司法體系的核心機構,負責審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類案件,通過適用法律對争議作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裁決(判決或裁定)。其根本目标是實現司法公正,維護社會秩序和公民權利。例如,中國的各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就是行使審判權的 "Court of Justice"。
行使審判權的場所與程式: 這個詞組也指代進行司法審判活動的具體場所(法庭)以及遵循法定程式進行審判的過程。它象征着法律程式的正式性、權威性和對公平正義的追求。在這個場所和程式中,法官(或法官團體)基于事實和法律,中立地聽取控辯雙方的陳述和證據,最終作出裁決。
國際法語境下的特指: 在國際法領域,"Court of Justice" 常特指一些重要的國際司法機構。最著名的例子是:
與“正義”的緊密聯繫: "Justice" 一詞點明了這類機構的核心價值和終極目标——實現正義。因此,"Court of Justice" 不僅是一個物理場所或組織架構,更代表着通過法律程式尋求公平、公正解決糾紛,懲罰犯罪,保護權利,最終實現社會正義的理念和制度。
中文對應術語: 在中文語境下,"Court of Justice" 通常翻譯為:
權威參考來源:
“Court of justice”是一個法律領域的常用術語,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常見于法律文書、國際組織名稱(如歐盟的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或正式司法程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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