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kənˈvɪkts/
CET6,考研,TOEFL,GRE
證明…有罪
宣告…有罪(convict的單三形式)
罪犯(convict的複數)
British convicts were transported to Australia for life.
英國的囚犯被終生流放到澳大利亞。
He was indeed ahead of his time in employing women, ex-convicts, and the handicapped.
他的确思想先進,雇用了女性、刑滿釋放犯和殘疾人。
The convicts call this torture.
幾名犯人則稱這為嚴刑拷問。
He turned to the three convicts, and said.
他轉過去對着那三個囚犯。
The other convicts in this eastern Belgian prison turn to look.
在這座東部比利時監獄的其他罪犯,都在轉頭探望。
"convicts"是英語中具有雙重詞性的多義詞彙,其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分析:
名詞含義(複數形式)
指經過司法程式被判定有罪并正在服刑的人員,尤指被判處監禁的罪犯。根據《牛津英語詞典》,該詞特指"經法庭判決有罪且正在執行刑罰的個人"(來源:[牛津英語詞典])。例如:"The prison housed over 500 convicts awaiting trial results."(該監獄關押着500多名等待審判結果的已定罪人員)
動詞第三人稱單數形式
表示法庭通過法律程式對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判決的行為。劍橋詞典将其定義為"通過司法證據确認某人的犯罪行為"(來源:[劍橋詞典])。例如:"The jury convicts the defendant based on DNA evidence."(陪審團根據DNA證據判定被告有罪)
該詞源自古拉丁語"convictus",原意為"被證明",14世紀通過法語進入英語體系。在法律語境中,其使用需嚴格區分于"criminal"(泛指違法者)和"prisoner"(泛指在押人員),準确對應經完整司法程式确認的已決犯(參考:《布萊克法律詞典》第12版)。
“convicts” 是單詞convict 的第三人稱單數形式或複數形式,具體含義需根據詞性判斷:
含義:
經法律程式判定某人有罪,通常指法庭宣判。
例句:
語法特點:
含義:
已被法院定罪并正在服刑的人,即“囚犯”。
例句:
近義詞:
prisoner, inmate, offender
反義詞:
acquitted person(被無罪釋放者)
源自拉丁語convictus(動詞 convincere 的過去分詞),原意為“證明有罪”或“說服”。16世紀後逐漸專指法律意義上的定罪。
若需進一步探讨法律術語或例句分析,可提供具體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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