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kənˈseptʃuəlɪzəm/ 美:/'kənˈseptʃuəlɪzəm/
n. 概念論
Legal conceptualism has been regarded as an obstacle to the judical adaption of the law to social change.
法律概念被認為是使法律在司法方面適應社會變革的一個障礙。
Legal conceptualism has been regarded as an obstacle to the judicial adaption of the law to social change.
法律概念論被認為是使法律在司法方面適應社會變革的一個障礙。
Contrast with conceptualism and take Confucius talk humaneness for example. Zhong is the spirit which make broad upon rule and logic.
對比于概念框架并以孔子論仁為例,得出“中”即是把構成性置于法則、邏輯、方式之上的精神思路。
If valued from the benchmark of artistic theory, the most radical formalism, and the most extreme conceptualism or functionalism have all appeared in Chinese contemporary art.
在藝術的标尺上,從最極端的************到最極端的觀念主義、功能主義都在中國的當代藝術裡有所體現。
概念論(Conceptualism)的詳細解釋
概念論是一個在哲學和藝術領域具有不同含義的重要術語,其核心含義圍繞着“概念”(concept)的地位和作用展開。
在哲學,特别是形而上學和認識論中,概念論主要是一種關于**共相問題**(Problem of Universals)的立場。共相問題探讨的是普遍性質或關系(如“紅”、“美”、“大于”)是否真實存在,以及它們如何與個别事物相關聯。
* **核心觀點:** 概念論認為,**共相(普遍概念)确實存在,但它們并非獨立于人類心智而存在的實體(反對實在論),也并非僅僅是名稱(反對極端唯名論)。相反,共相存在于心智之中,作為我們理解、分類和思考個别事物的心理概念或抽象觀念。** 當我們說許多不同的蘋果都是“紅的”時,“紅”這個普遍性質并非一個獨立存在的實體(實在論觀點),也不是一個完全沒有對應物的空洞名稱(極端唯名論觀點)。概念論者認為,“紅”是我們心智為了理解和歸類那些具有特定相似性(反射特定波長的光)的個别事物(一個個紅蘋果)而形成的概念。
* **關鍵人物:** 中世紀哲學家彼得·阿伯拉爾(Peter Abelard)通常被視為概念論的代表人物。他試圖在柏拉圖的實在論(共相是獨立實體)和極端唯名論(共相隻是詞語)之間找到一條中間道路。
* **意義:** 概念論解釋了人類如何能夠進行抽象思維、使用語言指稱類别以及獲得普遍知識,同時又避免了設定可疑的獨立存在的抽象實體。
* **權威來源參考:**
* 斯坦福哲學百科全書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的 "共相" (Universals) 條目詳細讨論了概念論及其在共相問題中的位置: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universals/
在20世紀60至70年代興起的藝術運動中,“概念論”(更常稱為“概念藝術” - Conceptual Art)具有截然不同的含義。
* **核心觀點:** 概念藝術強調**藝術作品中蘊含的觀念或概念的重要性遠超過其物質形态、審美品質或傳統技藝。** 其信條可以概括為“觀念本身就可以成為藝術”。藝術家創作的重點在于提出一個想法、一個過程或一套指令,而最終呈現的實物(如果存在的話)隻是這個觀念的載體或文檔,其本身的美學價值是次要的甚至是不必要的。
* **主要特征:**
* **觀念至上:** 藝術的核心是想法(Concept),而非有形的藝術品。
* **去物質化:** 挑戰傳統藝術對物質對象(如繪畫、雕塑)的依賴。
* **語言與文本:** 文字描述、方案、圖表、照片、錄音等常被用作傳達觀念的主要手段。
* **挑戰體制:** 質疑藝術市場、博物館、收藏體系以及“什麼是藝術”的傳統定義。
* **代表藝術家:** 索爾·勒維特(Sol LeWitt,其“牆畫”由指令構成)、約瑟夫·科蘇斯(Joseph Kosuth,代表作《一把和三把椅子》探究詞語、圖像與實物的關系)、勞倫斯·維納(Lawrence Weiner,以文字描述作為作品)。
* **權威來源參考:**
* 泰特美術館 (Tate) 的“藝術術語” (Art Terms) 對“概念藝術”有清晰定義和背景介紹:https://www.tate.org.uk/art/art-terms/c/conceptual-art
* 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 (MoMA) 在其關于概念藝術的專題中也提供了深入解析:https://www.moma.org/learn/moma_learning/themes/conceptual-art/
總結來說,“概念論”一詞在哲學中指一種關于普遍概念(共相)存在于心智中的理論;在藝術史中則指一場颠覆傳統、強調觀念至上的先鋒藝術運動。 理解其具體含義需結合其所在的語境。
conceptualism(概念論)是哲學中的一個術語,主要涉及普遍概念與個體事物關系的理論。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定義與核心觀點
conceptualism認為,普遍術語(如“人類”“美”)的應用并非基于獨立存在的抽象實體,而是源于心智中的中介概念。例如,當我們稱多個事物為“紅色”時,這種共性源于人類心智構建的“紅色”概念,而非客觀存在的“紅色本質”。
哲學背景與範疇
該理論介于唯名論(nominalism)與實在論(realism)之間:既否認普遍性獨立于心智存在(反對實在論),又承認普遍概念在認知中的必要性(區别于唯名論)。其範疇包括主觀概念(如判斷、推論)、客體(如機械性、目的性)和理念(如生命、絕對理念)。
應用領域
在認識論中,它解釋人類如何通過概念化過程理解世界;在邏輯學中,構成“主觀邏輯”體系,分析概念如何從具體經驗中抽象形成。
相關術語擴展
該詞發音為英式[kənˈseptʃuəlɪzəm],美式[kənˈsɛptʃuəˌlɪzəm]。如需進一步了解哲學史中的具體論争案例,可參考權威哲學詞典或相關學術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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