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klaʊnz/
CET4,CET6
n. 小丑們(clown的複數)
They were all dressed as clowns.
他們都打扮成小丑。
Grass's novels are peopled with outlandish characters: grotesques, clowns, scarecrows, dwarfs.
格拉斯的小說充斥着稀奇古怪的人物:丑陋的怪人、小丑、邋遢的人以及侏儒。
Kids love clowns very much.
小孩們很喜歡小丑。
Clowns were wearing a false nose.
小丑戴着假鼻子。
The clowns had loud horns.
小丑有很響的喇叭。
"Clowns"是英文名詞"clown"的複數形式,指代以滑稽表演為職業的喜劇演員群體。該詞在不同語境中包含三層核心含義:
職業表演者
作為馬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clowns指通過誇張妝容(如白色面部、紅色鼻頭)、奇裝異服(如蓬松連體衣)和即興喜劇動作娛樂觀衆的表演藝術家。他們的曆史可追溯至16世紀意大利即興喜劇中的"Harlequin"角色(來源:《牛津英語詞典》),現代馬戲團中常與雜技、動物表演形成節目組合。
社會行為隱喻
在非表演語境中,"clowns"常被用作貶義比喻,形容舉止笨拙、缺乏嚴肅性的人群。例如心理學研究指出,該隱喻源于人們對非常态行為的本能排斥(來源:美國心理學會期刊《社會心理學研究》)。
文學藝術象征
莎士比亞戲劇中的弄臣(如《李爾王》中的Fool)展示了clowns作為"智慧僞裝者"的原型,這種通過滑稽外表傳遞深刻見解的創作手法,在20世紀衍生出"悲喜劇小丑"的表演流派(來源:劍橋大學出版社《戲劇符號學》)。
該詞彙的語義演變體現了表演藝術與社會認知的交互影響,既承載着娛樂功能,也反映着人類對"正常與異常"界限的哲學思考。
“clowns”是名詞clown 的複數形式,主要有以下含義:
指馬戲團、喜劇表演或兒童娛樂中穿着誇張服裝、化特殊妝容,通過滑稽動作和幽默行為逗樂觀衆的角色。
用于形容行為愚蠢、笨拙或刻意搞笑的人(可能帶貶義)。
在文學或影視作品中,小丑可能象征恐懼、混亂或隱藏的黑暗面。例如:
“Clown”可能源自北歐語言,如古斯堪的納維亞語 klunni(笨拙的人)或低地德語 klönne(粗魯的人),原意與“笨拙”相關,後逐漸演變為職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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