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ˈkɔːkəsɪz/
GRE,SAT
n. 黨團會議(caucus的複數形式)
v. 開幹部會議(caucus的第三人稱單數形式)
On Jan. 3, 2008, Obama won the Iowa Caucuses.
2008年6月3日,奧巴馬赢得了愛荷華州黨内提名。
Republican caucuses will happen in about 410 towns across Maine.
緬因州的共和黨初選将在該州的410個城鎮舉行。
Obama won a primary in Louisiana and caucuses in Nebraska, Washington state and Maine.
奧巴馬赢得了路易斯安那州的初選和内布拉斯加州、西岸華盛頓州和緬因州的黨内預選。
That includes pledged delegates from primaries and caucuses, as well as superdelegates.
從初選和預選會議,包括承諾代表,以及超級代表。
We sent staff into Colorado and Missouri for caucuses, and the staff was already half-organized.
我們派出人員到科羅拉多和密蘇裡州建立核心小組的時候,那裡的人們已經基本組織起來了。
"caucuses"(音譯作"黨團會議"或"核心會議")是政治領域的重要術語,指代特定群體為達成共同目标而組織的封閉式協商會議。該詞源起于18世紀北美原住民阿爾岡昆語"caucauasu",本意為"出謀劃策的顧問",現主要包含三層含義:
政黨決策機制
在美國政治中,指政黨成員為提名候選人、制定政策綱領或選舉代表而舉行的閉門會議。例如總統初選階段,愛荷華州黨團會議通過多輪公開辯論和投票确定候選人提名,該機制自1846年起成為美國最早進行的總統提名程式(來源:美國衆議院曆史辦公室)。
立法機構中的利益團體
在議會制國家,特指跨黨派議員組成的政策聯盟,如美國國會黑人黨團會議(Congressional Black Caucus)通過凝聚非裔議員力量影響立法進程。這類組織需在衆議院書記處正式注冊,其運作規範載于《美國國會程式手冊》(來源:Congress.gov立法數據庫)。
協商民主實踐形式
政治學理論中,該機制被視作代議制民主的補充形式。哈佛大學政治學系研究顯示,相較于初選投票,黨團會議更強調參與者面對面的政策辯論,能提升選民政洽素養(來源:哈佛大學政治學系專題報告)。英國下議院檔案記載,類似機制在19世紀曾用于協調托利黨内部關稅政策分歧。
詞義演變過程中,"caucuses"從秘密會議發展為制度化的政治參與渠道,《牛津英語詞典》将其現代用法定義為"通過協商産生集體決策的程式性集會"。比較政治研究顯示,加拿大、新西蘭等國近年也借鑒了該機制用于地方選舉制度改革(來源:牛津大學出版社《比較政治學刊》)。
“Caucuses”是“caucus”的複數形式,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解釋:
“Caucuses”的核心含義圍繞“政黨内部決策”展開,既可以是實體組織,也可以是會議形式。在美國選舉中,它更是初選制度的重要環節。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如各州預選規則),可參考權威政治新聞或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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