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物] 雙名
The second name in a binomen and in a trinomen [Art. 5].
即一個二名式名稱或三名式名稱中的第二個名稱[第5條]。
Names used in this way are not counted as one of the names in a binomen or trinomen.
名稱的這種應用方式不算做二名式或三名式中的名稱之一。
Binomen(雙名)是生物分類學中用于表示物種的正式科學命名,由兩個拉丁文(或拉丁化)單詞組成,遵循雙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的規則。其核心結構與含義如下:
命名規則
Binomen 由兩部分構成:
兩者組合形成完整的物種學名,如 Homo sapiens(智人)。
書寫規範
分類學意義
雙名法由瑞典生物學家卡爾·林奈(Carl Linnaeus)在《自然系統》(Systema Naturae)中系統确立,成為國際通用的物種命名标準。它确保每個物種有唯一且穩定的學名,避免俗名因語言或地域導緻的混淆。
權威參考來源:
Binomen 是生物學中用于物種命名的專業術語,具體含義及用法如下:
定義與結構
Binomen 指“雙名法”,即由兩個拉丁化單詞組成的物種學名,通常包含屬名(首字母大寫)和種加詞(全小寫),例如 Homo sapiens(智人)。這種命名方式遵循國際生物命名法規,确保全球統一性。
曆史背景
雙名法體系由卡爾·林奈(Carl Linnaeus)在18世紀系統化推廣,但相關概念在植物學中早有雛形。早期嘗試因缺乏标準化而未被廣泛接受,直到林奈的規範化使其成為現代分類學基礎。
應用領域
例句參考:
"The idea of binomen for plants was not new, but the terms failed to be veritably fixed and accepted."(給植物以雙名這個觀點并不新,但名稱未能被真正固定和接受。)
如需進一步了解命名規則或曆史演變,可參考生物學分類學相關文獻。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