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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inder是什麼意思,attainder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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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inder英标

英:/'ə'teɪndə/ 美:/'əˈteɪndər/

常用詞典

  • n. 被剝奪財産和公民權;剝奪公權

  • 例句

  • Network of have the aid of, form pair of influence judge , fulfil attainder , not Yi Kuaizai.

    借助網絡, 形成對權力的制衡, 落實公民權利, 不亦快哉。

  • But because of its incertitude, public interest easily become the excuse to harm the attainder.

    但由于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又使得公共利益容易成為損害公民權利的借口。

  • Pass any bill of attainder ex post facto law or law impairing the obligation of contracts or grant any title of nobility.

    不得通過任何褫奪公權的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和損害契約義務的法律;也不得頒發任何貴族爵位。

  • Pass any bill of attainder ex post facto law or law impairing the obligation of contracts or grant any title of nobility .

    不得通過任何褫奪公權的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和損害契約義務的法律;也不得頒發任何貴族爵位。

  • The attainder of Strafford was just the beginning of Parliament's onslaught on Charles's prerogative rule. Soon after this Acts were passed on the following.

    褫奪斯特·拉福特公權成為國會攻擊查理一世特權統治開端。其後通過多項法案如下。

  • 專業解析

    attainder 是一個源自英國普通法的法律術語,指通過一項議會法案(Act of Parliament)或立法行為(而非司法審判)直接宣告某人犯有重罪(通常是叛國罪或死罪),并隨之施加一系列嚴厲的法律後果,導緻其民事權利徹底喪失和“法律人格死亡”的狀态。

    其核心含義與法律後果包括:

    1. 民事權利的徹底剝奪 (Civil Death): 被宣告剝奪公權者(attainted person)在法律上被視為“死亡”。這意味着他們喪失所有民事權利,包括:

      • 財産權: 其所有財産(包括土地和動産)被沒收(escheat)給王室或國家。這是最顯著的特征之一,財産權不僅在其生前被剝奪,其繼承人也無法繼承其財産(血統玖污)。
      • 繼承權與被繼承權: 被剝奪公權者本人喪失繼承他人財産的權利;同時,其自身財産也無法被其後代繼承(血統玖污)。
      • 訴訟權: 失去在法庭提起訴訟或為自己辯護的權利。
      • 其他公民權利: 可能包括擔任公職、投票等權利。
    2. 血統玖污 (Corruption of Blood): 這是剝奪公權最具特色的後果。它不僅懲罰罪犯本人,還延伸至其後代。被剝奪公權者的子女(後裔)也受到牽連,喪失繼承其財産(無論是來自被剝奪公權者本人還是其祖先)的權利。這導緻罪犯的家族血脈在法律上被“玖污”,財産繼承線被強行中斷。

    3. 曆史背景與運用: 剝奪公權制度在中世紀至近代早期的英國尤為盛行。議會常利用“剝奪公權法案”(Bill of Attainder)作為一種政治工具,繞過正常的司法審判程式,快速處置被指控犯有叛國或其他重罪的貴族或政治對手。例如,在英國内戰和複辟時期,許多重要人物(如查理一世的主要顧問斯特拉福德伯爵和查理二世複辟後對弑君者的處置)都通過此方式被定罪和處決。這種做法因其缺乏正當程式保障而備受争議。

    4. 廢除與現代意義: 英國在19世紀逐步廢除了剝奪公權及其帶來的血統玖污等嚴厲後果。特别是通過《1870年沒收法》(Forfeiture Act 1870),財産沒收和血統玖污被正式廢除。美國憲法明确禁止聯邦國會(第一條第九款第三節)和各州(第一條第十款第一節)通過任何“剝奪公權法案”(Bill of Attainder),将其視為對正當法律程式原則的侵犯和對立法權僭越司法權的防範。美國最高法院在多個案例(如 United States v. Brown, 381 U.S. 437 (1965))中重申了該禁令的重要性,強調立法機關不得通過針對特定個人或群體的懲罰性法律。

    權威參考來源:

    1. 《牛津法律詞典》(Oxford Dictionary of Law): 該權威法律詞典對“attainder”有精确定義,詳細解釋其曆史背景、法律後果(包括民事死亡和血統玖污)及其在現代法律(尤其是美國憲法)中的地位。 (來源: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 《大英百科全書》(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其條目詳細闡述了剝奪公權在英國曆史上的起源、運用(特别是作為政治工具)、産生的法律後果(財産沒收、血統玖污),以及其最終被廢除的過程和美國憲法對其的明确禁止。 (來源: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Inc.)
    3. 美國國家檔案館 - 憲法解讀: 美國國家檔案館網站提供對美國憲法的官方解讀資源,其中會明确解釋憲法第一條第九款第三節和第十款第一節關于禁止剝奪公權法案的規定,闡明其作為美國憲政基石之一的重要性,旨在防止立法機關濫用權力進行司法審判和施加懲罰。 (來源: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
    4. 美國最高法院判例 (如 United States v. Brown): 該判例是美國最高法院解釋和應用憲法禁止剝奪公權法案條款的裡程碑案例。法院在該案中明确,國會不得通過立法對特定人群(如共産黨員擔任工會職務)施加懲罰,這構成了違憲的剝奪公權法案。此判例是理解該憲法條款在現代法律實踐中含義的關鍵依據。 (來源: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381 U.S. 437 (1965))

    網絡擴展資料

    attainder 是一個法律術語,主要用于描述對公民權利和財産的剝奪。以下是詳細解釋:

    1.定義與核心含義

    2.發音與詞源

    3.法律意義與限制

    4.文學與曆史用例

    5.同義詞與相關術語

    attainder 是曆史法律語境下的權利剝奪制度,現代已逐漸被廢除,但在法律史和文學作品中仍有重要意義。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權威法律詞典或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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