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E,SAT
vt. 舉出,引證(adduce 的過去式和過去分詞)
Several factors have been adduced to explain the fall in the birth rate.
有幾個因素已被援引來說明出生率降低的原因。
He adduced nothing to prove his theory.
他沒能舉出例子來證明他的理論。
He adduced facts in support of his theory.
他列舉許多事實來證實他的理論。
He adduced facts in support of his theory.
他沒能舉出例子來證明他的理論。
The third component adduced way of thinking and some submittals of perfect our country labor treatment of disputes system.
第三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國勞動争議處理制度的思路和若幹建議。
adduced 是一個動詞,在法律、學術或正式論證語境中使用頻繁,其核心含義是“引證;提出(理由、證據或事例)作為證明或論據”。它強調主動引用事實、數據、權威觀點或具體例子來支持某個論點、主張或結論。
詳細解釋與用法:
核心動作:
指在讨論、辯論、寫作(如論文、法律文書)或研究中,主動出示或援引某個具體的證據、理由、先例、專家意見、統計數據等,目的是為了證明某個觀點、加強論證的可信度或反駁對方。例如:“律師在法庭上adduced 新的目擊證人證詞來支持其當事人的無罪辯護。”
語境與領域:
隱含意義:
使用adduced 通常意味着所引用的内容不是隨意提及的,而是經過選擇、具有針對性且旨在服務于特定論證目的的。它帶有一種正式和嚴謹的色彩。
詞源:
源自拉丁語 adducere
,由 ad-
(向,到) 和 ducere
(引導,帶領) 組成,字面意思是“帶到面前”,引申為“呈現(證據、理由)”。
與近義詞的細微差别:
Adduced 意為在正式場合(尤其是法律和學術環境)中,為了證明、支持或反駁某個觀點而有目的地提出或引證證據、理由、事例或權威依據。它強調引用行為的論證目的性和正式性。
來源參考:
“adduced”是動詞“adduce”的過去式和過去分詞形式,屬于正式用語,常見于學術、法律或辯論場景。其核心含義是“引用證據、事實或例子來支持論點或主張”,強調通過邏輯或實證材料增強說服力。
詞源與構成
源自拉丁語“adducere”(由“ad-”表“向”+“ducere”表“引導”),字面意為“引導到某處”,引申為“提出(證據)”。
典型用法
與近義詞的差異
使用場景
多用于法律辯護、學術論文、政策辯論等需要嚴謹論證的場合。例如:
Researchers adduced statistical trends to challenge the existing theory.(研究者引用統計數據質疑現有理論。)
注意事項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語境中的用法差異,可參考權威詞典(如《牛津高階英語詞典》)或法律文本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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