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犹遭逢。《汉书·五行志下之上》:“ 哀帝 建平 四年正月,民惊走,持稾或棷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詔筹,道中相过逢,多至千数。” 唐 杜甫 《简吴郎司法》诗:“却为姻婭过逢地,许坐层轩数散愁。”
(2).犹过从。 唐 韩愈 《朝散大夫尚书库部郎中郑君墓志铭》:“俸禄入门,与其所过逢,吹笙弹筝,饮酒舞歌,詼调醉呼,连日夜不厌,费尽不復顾问。”参见“ 过从 ”。
“过逢”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以下两种解释:
犹遭逢
指遭遇、遇到(多指偶然或特定情境下的相遇)。例如《汉书·五行志》记载的“道中相过逢”,描述百姓传递诏筹时路上的相遇。
例句:唐杜甫《简吴郎司法》诗:“却为姻婭过逢地,许坐层轩数散愁。”
犹过从
表示人际间的交往或往来。如韩愈在墓志铭中提到的“与其所过逢”,描绘友人间的互动场景。
主要见于古代典籍,如《汉书》、杜甫和韩愈的作品,现代使用较少,多用于文学或历史语境。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典、查字典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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