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有上下四方神明之象的祭坛。《陈书·宣帝纪》:“﹝九月﹞乙巳,立方明坛于 娄湖 。”参见“ 方明 ”。
方明坛是中国古代祭祀仪式中的重要设施,特指用于陈设“方明”神主的方形祭坛。其核心含义与形制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方明坛(fāng míng tán)
指古代诸侯朝见天子或举行盟会时,为祭祀上下四方神明而设立的方形祭坛。坛上陈设象征六合神明的“方明”(以方木为载体的神主),故得名。
文献依据:
《仪礼·觐礼》:“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有二寻,深四尺,加方明其上。”
形制特征
“方明”的象征意义
“方明”为棱柱形木器,四面绘日月山川或四方神像(《周礼·春官》郑玄注),是宇宙秩序的具象化符号,体现古人“六合崇拜”的宇宙观。
卷二十详释方明坛形制与祭祀流程。
卷十八释“方明”为“神明之象”。
“天子祭天地,祭四方” 疏证方明坛的宗教内涵。
“祭天曰燔柴,祭地曰瘗埋” 关联方明坛的燔祭仪轨。
考古发现如河南洛阳东周王城遗址的方形祭坛基址(边长5.8米),可佐证文献记载的坛制规模(参见《考古学报》2020年第3期)。
“方明坛”是一个古代祭祀相关的词语,其解释和背景信息如下:
“方明坛”指设有上下四方神明之象的祭坛。其中“方明”代表四方神明(东、南、西、北及天、地六合),而“坛”则是祭祀场所。这一概念源自古代祭祀礼仪,用于祈求神明庇佑或彰显对天地四方的尊崇。
据《陈书·宣帝纪》记载,南朝陈宣帝曾于娄湖设立方明坛:“(九月)乙巳,立方明坛于娄湖”。这表明方明坛在古代礼仪中具有实际应用,可能与帝王祭祀或重大仪式相关。
部分资料提到,“方明坛”被引申为公正无私、明辨是非的象征,比喻人或机构在处理事务时不受外界干扰、秉持公正。例如,形容司法机构或仲裁者像方明坛一样透明中立。
如需进一步了解《陈书》中的记载或具体祭祀仪轨,可参考历史文献或考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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